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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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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股票停牌
证券时报网· 2025-10-27 19:15
交易概述 -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标的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的燃气类相关资产 [1] - 公司证券自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 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披露交易方案 [1] 交易标的与结果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中油珠海100%的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天达胜通100%的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控制甘河中油80%的股权和南通中油100%的股权 [1]
胜利股份: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的燃气类相关资产,股票停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9:13
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的燃气类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标的包括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中油珠海100%股权、天达胜通100%股权,并合计控制甘河中油80%股权、南通中油100%股权 [1] 交易性质与影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1] - 公司证券自2025年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 [1] 公司业务与市值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天然气及增值业务占比76.33%,其他塑料制造业占比23.67% [2]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33亿元 [2]
胜利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票自10月28日起停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7 19:07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筹划 -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 公司证券自2025年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 以维护投资者利益 [1] -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 即2025年11月11日前披露交易方案 [1] 交易不确定性及后续安排 - 交易事项尚存不确定性 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具体方案仍存在变化可能 [1] - 若2025年11月11日前未能如期披露交易方案 公司证券将最晚于当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 [1] -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及监管机构的审批 [1]
胜利股份(000407) - 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25-10-27 18: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1.公司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送 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同意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股 ...
胜利股份(00040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8:20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 否 | 项 | 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 883,978,392.01 | | -12.50 | ...
胜利股份: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163.51万元,同比增长14.35%
新浪财经· 2025-10-27 18:16
胜利股份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8.84亿元,同比下降12.50%;净利润为3163.51万元,同比增长 14.35%。前三季度营收为30.42亿元,同比下降5.07%;净利润为1.2亿元,同比增长9.43%。 ...
胜利股份(000407) -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10-27 18:15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胜利股份") 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最 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 现 归 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东 的 净 利 润 88,442,642.31 元 , 母公 司 净 利 润 291,839,287.34 元;2025 年半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95,366,592.6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80,720,857.05 元。 为回报股东,提高分红频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5 年 6 ...
胜利股份:董事兼副总裁廉博迅辞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18:56
南财智讯10月24日电,胜利股份公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兼副总裁廉博迅先生提出辞职,辞职 后将继续担任副总裁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廉博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玲女士为新任职工 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
胜利股份(0004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 ...
胜利股份(0004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8:33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董事会工作 程序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1 人。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1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