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000408)
搜索文档
藏格矿业(000408)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责任与控制 -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关联交易实行预算控制,每年由业务部门编制预算[10] 报告与审核 - 每季度计划财务部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金额、占比等[11]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11]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1] - 非现金资产偿债有多项规定,包括评估、公告等[12] 违规处分与施行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4] - 制度自发布日施行,原相关制度废止[18]
藏格矿业(000408)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资者 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 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在日常交易及在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需为自身提供的 抵押或质押等担保事项不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可以 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 ...
藏格矿业(0004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董事及高管声明与申报 - 任职期间声明与承诺重大变化(持股除外)应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4] - 应在《声明及承诺书》声明持股等五项情况[5] - 应在《声明及承诺书》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等职责[5] - 需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3]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9] - 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保证董事会会议正常召开[9] - 不得超职权,重大事项审慎决策[9] - 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及时告知其他董事情况[9] - 保证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知情权[10] - 接到重大事件报告敦促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10]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年转股不超25%[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股[16] 辞职相关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15] - 特定情形下辞职报告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16] - 辞职报告未生效或生效后1年、任期结束后1年对公司和股东义务不解除[16] 规范说明 -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本规范自发布日起施行,原2022年12月规范废止[18]
藏格矿业(000408)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并决议[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等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非套期保值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投资限制规定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4] - 套期保值期货和衍生品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且匹配风险敞口[4] - 权属企业未经集团总部同意不得进行相关投资交易[6] 额度与期限 - 对未来12个月证券投资等交易额度预计,使用期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额度[8][10] 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证券投资以额度适用关联交易规定[8] 监督与管理 - 每半年对投资交易实施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1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交易信息对外公布负责人[14] 交易要求 - 从事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合理配备人员并由委员会审查[14] - 从事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控制现货与衍生品匹配并制定应急预案[14] - 针对期货与衍生品或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执行[14]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等交易相关信息[16] - 投资出现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并披露[1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6]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应重新评估并披露[17] 办法施行 - 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原2022年12月办法废止[19]
藏格矿业(0004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董事会与股东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会与投资委员会决定[16] - 与关联人成交(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6] 独立董事与担保规定 - 应披露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条件并履行审议程序[18]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0] - 董事会办公室按季度更新关联人名单,各业务部门提供关联交易资料[20] - 计划财务部按月度统计关联交易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2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24]
藏格矿业(000408) - 发展战略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战略规划制定 - 公司发展战略为5年规划,适时滚动调整[2] - 规划原则上每五年制订一次,每年评估一次[10] 战略决策机构 - 董事会是战略决策机构,负责提出使命愿景等[6]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研究并提建议[6] 规划流程 - 编制需经董事会、部门等多环节流程[10] - 调整情形出现时,按编制流程调整[11] 规划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编制、修改及日常管理[8] - 战略规划文档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13]
藏格矿业(00040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不得 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一条 为规范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
藏格矿业(0004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设董事会办公室由其管理[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7] 任职资格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深交所相关资格证书[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特定处罚或批评者不得担任[4] 职责与制度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1] - 本制度自发布日起施行,原2022年12月细则废止[14]
藏格矿业(0004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能 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 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 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与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 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信息是指 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公 开的事项。 第六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藏格矿业(00040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25 20: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 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市场业务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 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直接或间接的持股比例为 100% 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 其 50%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依法独立经营,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及委派董事、监事依 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四条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 督促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