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0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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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0-13 16:58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了解,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 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kp 4/2 2023年10月13日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 年 10月 13 ...
珠海港: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董事会前意见
2023-10-13 16:58
审计相关 -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 - 审计费用合计176万元,财务审计146万,内控审计30万[1]
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3 16:58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7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超过十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 经邀请招标,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176 万元,其中年 度财务审计费用 14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1 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得到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
珠海港: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13 16:56
审计事务变更 - 公司拟将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变更为大华[2] - 因立信服务超十年,需按规定变更[12] 大华相关数据 - 2022年末大华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会1000人[4] - 2022年度大华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5] 审计费用 - 公司拟向大华支付审计费用176万元,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上年下降7.59%,内控审计费用与去年持平[9] 审议情况 - 2023年10月13日董事局会议审议该议案,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17]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珠海港: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2023-10-12 11:44
融资券注册 - 公司拟申请注册不超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 - 2023年2月15日交易商协会接受20亿元注册[1] 融资券发行 - 23珠海港股SCP006期限58日,代码012383699[2] - 起息日2023年10月11日,兑付日2023年12月08日[2] - 发行总额5亿,利率2.57%,价格100元/百元[2] 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为杭州银行[2] - 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银行[2]
珠海港: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10 16:47
回购计划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6亿元,回购价不超8元/股[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回购A股股份1260万股,占总股本约1.37%[3] - 回购股份最高价5.92元/股,最低价5.38元/股,已用资金7182.1313万元[4] 其他数据 - 首次回购于2022年12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8684.5415万股[6] - 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171.1353万股[6]
珠海港:珠海港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3-09-19 19: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类别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座谈交流 | |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 参加 2023 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 | | 人员姓名 | 动,通过网上路演厅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 | 时间 | 2023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 | | 地点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会议室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董事、总裁冯鑫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薛楠女士, | | 员姓名 | 财务总监陈虹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1、近期证监会提出要加大分红比例,公司是否有加大分红的 | | 主要内容介绍 | 考虑? | | | 答:您好,珠海港近年来在努力拓展主业发展的同时,坚持做 | | | 好回报投资者工作。最近三年累计分红金额 2.93 亿元,约占 | | | 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的 28%,并在 2021 年创下公司上市以来 | | | 最高年度现金分红数 ...
珠海港: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9-18 19:20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6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贷款及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8 月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 和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香港")向境 外银团申请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港币贷款额度,珠海港香港在 银团代理行开立利息储备帐户进行质押,并由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 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
珠海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09-13 16:3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 2023 年 9 月 13 日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已上市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局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局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 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 ...
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3 16:32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6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023 年 9 月 14 日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