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0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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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7 16:18
财务审计 -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3] - 审计对商誉减值测试和收入确认实施多项程序,认为相关假设、方法和确认符合要求[9][12]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账面原值约13.69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较高[7] - 2024年12月31日部分项目金额有增减变化,如606.201204271亿美元(上一年605.526331415亿美元)等[22] - 2024年相关项目金额有变动,如51.2496897596亿美元(上一年54.5605419513亿美元)等[26] - 2024年基本和稀释数据为0.25,上一年为0.24[26]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58.26亿元,上期为57.62亿元等[28] - 2024年初股东权益合计为91.5464241473亿元,年末为95.1315345345亿元[1]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5.95829352亿元[1] - 2024年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为 - 4890.666866万元[1] - 2024年利润分配为 - 1.9148263569亿元[1]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6.6776558225亿元,上期为10.4734462794亿元[2]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35.0575万元,上期为343.258818万元[2] - 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为12.8399421292亿元,上期为13.8420365919亿元[2] - 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为79.1487126274亿元,上期为63.0702918529亿元[2] - 2024年末资产总计为109.3706500124亿元[4] - 2024年末知期信期末余额为5.5063816055亿元,上期期末余额为9.5652528888亿元[40] - 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154.799712万元,上期期末余额为1237.44666万元[40] - 2024年末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26.6126万元,上期期末余额为52.541591万元[40]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782.613603万元,上期金额为1539.757287万元[42] - 2024年营业成本为565.533105万元,上期金额为738.000112万元[42] - 2024年利息费用为1.6007480185亿元,上期金额为1.3126251903亿元[42] - 2024年利息收入为4819.304777万元,上期金额为3121.242243万元[42] - 2024年投资收益为2.8271678511亿元,上期金额为1.7824692315亿元[42] - 2024年营业利润为1.3613746859亿元,上期金额为2105.979564万元[42] - 2024年净利润为1.3613795051亿元,上期金额为2103.84878万元[42] 公司概况 - 公司于1993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珠海港,证券代码000507[53] - 公司属交通运输行业,产品和服务涵盖港口服务、工艺玻璃制品、新能源发电等[54] -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4户,较上期增加7户,减少8户[55][56]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60] - 公司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有相关规定[97][106] - 公司对金融工具减值按预期信用损失处理[116]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跌价准备[136] - 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控制情况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147][148] -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有不同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规定[160][165]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非正常中断超3个月,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172]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185][186] -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187] -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190] - 公司将部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192] -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有不同确认方式[193] - 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满足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99]
珠海港(00050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5-04-27 16:10
股票发行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2]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对象不超35名,现金认购[3][4]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及每股净资产[4] 其他安排 - 发行数量不超总股本30%,限售期6或18个月[6][8] - 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9][2] - 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注册方可实施[15]
珠海港(00050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颖)
2025-04-27 16:0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颖) 2024年,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 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推动公 司董事局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颖 :女,45岁,会计学博士,副教授,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人 才,研究工作主要致力于国际国内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多次参与国 际会计准则修订、实施咨询工作。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9月至今, 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20年12月至2024年1 月,任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 月至2023年3月,任广东赛肯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月至今,任深圳市博铭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6月27日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 ...
珠海港(00050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鼎瑜)
2025-04-27 16:0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萱事述职报告(陈鼎瑜) 2024年,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 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推动公 司董事局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鼎瑜:男,67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工程师。主 要工作经历:1980年至1990年,任厦门港务拖轮公司轮机长;1991 年至 1998年,任厦门港船务公司经理、书记;2005年12月至2018 年 3 月,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月,任福建厦门港口协会理事长;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 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厦门火炬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2021年1 ...
珠海港(00050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山)
2025-04-27 16:02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山) 2024年,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 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推动公 司董事局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刘国山:男,62岁,博士学历,教授。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 至 1990年,任吉林师范大学数学系助教;1990年至1994年,任吉 林师范大学数学系讲师;1997年至1999年,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博 士后;1999年至2002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02年至 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
珠海港(00050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俊善)
2025-04-27 16:02
一、基本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俊善) 2024 年,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 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推动公 司董事局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1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俊善:男,61岁,博士,副教授。主要工作经历:2010年至 2015年,任万邦泛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航运与物流 事业部总经理: ...
珠海港(000507)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04-27 15:57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6046.24万元,占比20.70%[2]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6046.24万元[13] 决策流程 - 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11] - 2025年4月24日董事局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议案[11] 备查文件 - 包含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0414会议决议[14] - 包含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14] - 包含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14]
珠海港(00050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7 15:57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的任职经历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其独立性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局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珠海港 1 ...
珠海港(00050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7 15:5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销售费用调整前151,288,642.78元,调整后150,977,588.94元[8]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调整前4,130,042,753.89元,调整后4,130,353,807.73元[8]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4] - 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8] - 审计、董事局、监事会同意变更,不影响财务等[3][8][9][10][11]
珠海港(000507)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7 15:5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目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局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目常运 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宏观环境及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