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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发电力(0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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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材料保存 - 证券部登记备案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2] 管理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公司各部门、所属公司范围[13]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4] 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0]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在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19]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处罚与施行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罚[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0
授权管理办法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授权分长期和临时,一般法定和须股东会决定事项不可授权[7] - 授权决策方案由董事会秘书拟定,经党委前置研究后董事会决定[9] 授权执行与监督 - 授权对象按议事规则行权,决策后相关方执行并报告进展结果[10] - 董事会强化授权监督,动态管理授权[12] - 授权对象不得超范围行权,董事会可变更授权[13] 授权期限与报告 - 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继续授权需重新履行程序[18] - 授权对象至少每半年报告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17] 责任承担 - 授权对象违规致损应担责,执行部门和授权对象履职不当致损担责[17][18] - 董事会超越职权等五种行为担责,授权决策重大问题责任不免[18][19][28] - 授权对象履职尽责或挽回损失可从轻处理,董事会及时纠错可不担责[19] 其他规定 - 办法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1]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核工作规程
2025-08-28 18:50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核工作规程》[1]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披露中按要求履职[1] - 会计年度结束后听取管理层汇报[1] - 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1] 审计沟通流程 - 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会面交流[2] - 出具意见前安排审计委员会与其见面[3] 报告审核与决议 - 审计完成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表决后交董事会[3] - 提交年审事务所审计总结及续聘改聘决议[3] 改聘规定与保密义务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确需改聘经多流程决议[3] - 成员及相关人员在编制审计期间保密[4]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0
经费管理办法 - 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审议[1] 经费项目 - 支出分刚性和非刚性部分,刚性含信息披露费等[4][5] 特别奖励与参会费用 - 对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等特别奖励需报股东大会批准[6] -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费用原则上自行承担,需公司承担的列入经费[6] 经费计划与使用 - 证券事务部拟订年度经费和使用计划,额度纳入财务预算[8] - 经费当年使用额度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超额[8][9] 经费支付与管理 - 按年度预算额度内日常实际发生额支付,不预提、不做节余处理[9] - 各项支出经审核签批后实报实销[9] - 财务资产部管理账务及资金,审计部监督使用情况[10]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
2025-08-28 18:50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7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职务授权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职务授权和代理行为,提高公司风险 控制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在董事会授权下,总经理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实施、完善负 责。总经理应充分履行职权,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九条 公司设置审计部门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 作,对内部控制的原则,按照确定的授权体系审核批准。 1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应根据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评 价、建议,及时改进内部控制,调整部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完善授权体系。 第十一条 公司业务部门应遵守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所确定的操作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0
风险管理体系审议 -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风险管理原则 -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遵循全面性、重要性、标准化、持续改进原则[3]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总体监控和评估[5]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日常运行[6] - 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6] 风险管控标准 - 公司围绕重大风险管控构建基于内控流程的风险管控标准[10] - 公司风险管控标准由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构成[10] 风险分类框架 - 公司实施三级风险分类框架[12] 风险信息收集 - 各级单位动态收集内、外部风险初始信息,收集方法有调查问卷等[15] 风险评估 - 风险评估包括全面和专项评估,全面评估每年开展一次[17] - 各级单位应于每年12月前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并上报重大风险评估报告[27] 重大风险界定 - 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影响金额占企业总资产等10%以上或预计损失超5000万元应报告[29,30,31] 风险等级 - 风险等级分为一般、中等和重大风险[18] 风险管理策略 - 风险管理策略包括规避、控制、转移等[21] 控制措施 - 控制措施包括建立信息报送、预警响应等机制[21] 报告类型 - 公司报告类型有专项、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等多种[25] 专项评估 - 专项风险评估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开展并出具报告[23] 事件监督与责任 - 风险管理组织部门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及处置工作实施监督[36] - 各级单位是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30] 风险值计算 - 风险值等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的乘积[18] 案例总结与提示 - 各级单位对重大风控事件应总结案例并逐级上报[34] - 风险管理组织部门应根据风险信息出具提示单或警示函[34] 举报途径 - 风险管理组织部门设置举报途径并处理线索[35] 文化建设 - 公司应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37] -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37] - 公司要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37] - 全体员工应传播公司风险文化[37] - 各级单位应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培训[37] 责任追究 - 公司建立风险管理责任追究机制[39] -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印发提示函或通报并追究责任[41]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0
制度概况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遵循全面统一、独立性等原则[2][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施行[3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认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定整改意见等并对报告真实性负责[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实施和评价情况,审议报告并提报董事会[6] - 总经理是评价工作负责人,审定方案,听取报告[7]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6] 评价内容与程序 - 围绕控制环境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全面评价[8] - 评价程序包括准备、实施等阶段[10] 缺陷分类与认定 - 内部控制缺陷按成因、影响程度、表现形式分类[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错报重要程度及定性标准分类[18][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对目标实现影响程度分类[22] - 内部审计部门编制缺陷认定汇总表,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29] 整改与报告 - 各部门及子公司根据认定缺陷提出整改办法和期限,内审部门跟踪落实[14]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多要素内容,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26] 文档管理 - 公司各部门等应妥善保存内部控制相关文档记录或资料[31] - 内控文档按要素和形成过程分类[31][32] - 测试文档由负责测试的部门保留[32]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0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管理架构 - 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内部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工作[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评价[6] 工作要求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0] - 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权限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计划、开展各类审计、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等[9][10] - 内部审计部门权限包括参加会议、检查资料、调查取证等[13] 审计方式 - 内部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也可采用报送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15] 流程规范 - 年初拟定审计计划,报党组织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15] - 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在审计时送达[16] 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1] 整改机制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3] 责任追究 - 公司出现重大违法或内控缺陷,追究内审人员监督责任[25] - 滥用职权等的内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8: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8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证 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指定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准确 地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制度概况 - 信息对外报送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所属公司及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2] 报送规则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报送要求应拒绝,依法律法规报送需书面通知证券部并经董秘批准[3][4] 保密责任 - 公司董事等在报告编制和筹划期间、外部单位在接收资料时均负有保密义务[6] 责任界定 - 经办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合规性负责,违规将追究责任[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