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0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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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6:47
董事制度 - 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第7次董事会会议通过[1] - 董事辞任报告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5] 人员管理 - 董事、高管离职说明情况并五日内移交文件[5][9]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机制 - 公司追责离职人员,董事会审议追偿方案[13] - 离职人员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3]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2025-10-30 16:47
议案管理办法 -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提案人 - 提案人包括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2] 提案时间 - 定期会议提案人应提前15天、临时会议提前7天提交议案材料[7] 议案审议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议案[9] 后续工作 - 议案通过后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指定单位组织实施[9][10]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16:47
财务报告规定 - 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负债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超20%认定有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认定有重大差异[10] 责任追究制度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29日通过[1] - 董事长等对年报披露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13] - 责任追究形式含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14]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4] - 季度、半年报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6] 其他规定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有资格事务所审计[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施行[16]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2025-10-30 16:47
考核规则 - 考核实行扣分制,以100分为基数[3] - 及时考核满分20分,年终考核满分80分,二者相加为综合评分[6] 扣分细则 - 内培少一次扣2分,满分10分[5] - 未按要求签署填报扣5分,未及时报送扣2分,满分10分[5] - 买卖股票违规一次扣5分,满分10分[5] - 禁止期买卖股票违规一次扣7.5分,满分15分[5] -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扣10分,满分20分[5] - 泄露内幕信息扣10分,满分20分[5] 考核结果 - 合格为90 - 100分,基本合格为60 - 89分,不合格为60分以下[6]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16:47
制度审议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制度内容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需及时公告[6] - 公司应建立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等制度,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已有及潜在投资者、财经及行业媒体、其他相关机构[9]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公司应在官网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0] - 公司应关注互动易信息和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13]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相关信息并在非交易时段召开,参与人员应包含董事长或总经理等[15][16]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六种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7]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0][21]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3]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部门[25][26]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主要职责[25][26]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26]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28]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等维护合法权益活动[28]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报道并适当回应[28] 制度解释与执行 - 本制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制度,管理层应高度重视[30]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30] 调研活动规定 - 投资者调研等活动需承诺不打探、不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基于调研等形成的文件涉及盈利预测等需注明资料来源[34] - 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34]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30 16:47
印章制度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制度[1] 印章管理 - 印章刻制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审核并负责[4] - 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4] 使用规定 - 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办公室,特殊情况需董事会秘书批准[4] - 不同情况使用印章有不同审批流程[7] 变更处理 - 单位变动等情况须更换、停用及废止印章[8] - 印章停用或废止审批程序与刻制相同[9] 违规处分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公司对违纪者处分,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11]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10-30 16:47
授权审议 - 办法经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授权类型 - 常规授权有组织实施经营计划等10项,特别授权依临时需要决议授权[6] 授权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经理层集体决策,不得转授[10] 报告与监督 - 授权对象每年报告进展,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审计委有权监督[10][11][15] 责任与终止 - 授权决策问题相关方担责,期限可自然或提前终止[12][15]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30 16:47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7次董事会会议通过[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设置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12]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可聘中介机构[12] 其他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30 16:47
委员会基本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产生与职责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负责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日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30 16:47
人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交易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7] - 深交所对董事和高管申报的公司股份予以锁定[9]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14]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需在深交所网站公开相关内容[15]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7] 增持计划要求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六个月[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3]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19][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5]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20]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0] 其他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21] 办法实施时间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