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000548)

搜索文档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5 18:22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度第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等属于内幕信息范围[5]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7] 档案管理 - 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应报送或补充提交档案[11]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上述主体应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分阶段送达公司,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5]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6] 保密要求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披露时应通知公司公平披露[12] - 控股股东等获取未披露信息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保密[13]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13] 自查追责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7]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18] 其他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有多项要求,如日期格式等[23][24][25]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人员需签名确认[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规定双方保密等义务[30] - 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用于规范知情人行为[33] - 公司提供的信息为内幕信息[34] - 使用该信息的人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34] - 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使用方需严格保密并登记备案[34] - 使用方不得泄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34] - 使用者泄密或使用不当可能违法犯罪[34]
湖南投资(000548) - 湖南投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0-25 18:2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2][3] - 平等性原则 [3] - 主动性原则 [3] - 诚实守信原则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形式和要求 -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7][8] -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 [8] -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 [16] - 公司应当为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提供便利 [19] 投资者说明会 -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 [23] -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 [23]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25] 接受调研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当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 [29] - 公司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调研记录 [30] - 公司应当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 [3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当谨慎、客观 [34] - 公司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35]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36]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部门 [37] -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 [45]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5 18:2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4]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5] 特殊情况披露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事务[26] 人员职责 - 董事应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未经授权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27] - 监事应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2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文件[29]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0] 报告责任人 - 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0] 股东配合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特定事件发生时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并配合信息披露[3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2] 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33]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阅,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 - 临时报告由信息知情人报告,经多环节审核后报送、披露[35] 信息披露权限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5] 投资者沟通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投资者等沟通,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7] 信息保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严禁擅自发布敏感信息[39] 豁免与暂缓 - 公司可申请信息披露豁免或暂缓,暂缓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43][44] 文件存档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和正式行文文件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和管理失职或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48]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报告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属违规行为[49] - 泄露未公开信息或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属违规[49] - 所报告或披露信息不准确致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疏漏属违规[49] - 利用未公开信息内幕交易或操纵价格属违规[49]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则为准[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5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51]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25 18:19
办法审议与实施 - 本办法经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度第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3] 人员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深交所将申报数据资料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相关人员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0] - 董事等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1] - 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董事等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4]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等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需在深交所网站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6] - 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六个月[18] - 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9]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19] - 董事等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20]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0]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20] 离婚分配股份减持规定 - 董事等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增持限制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0]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5 18:1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第 6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 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 ...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关于新制订及重新制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10-25 18:19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度第6次董事会会议[2] 制度制订 - 新制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 - 重新制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2] 信息披露 - 相关制度全文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3]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公司2024年度第6次董事会会议决议》[4]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5]
湖南投资: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5 18:19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度第6次董事会会议通知10月14日发出[2] - 会议于10月24日在湖南投资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审议事项 - 7票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 046[3] - 7票同意通过《关于新制订及重新制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 - 047[4][5] 备查文件 - 《公司2024年度第6次董事会会议决议》[6]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5次会议决议》[6]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2024-10-21 16:21
股权划转 - 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股权拟无偿划转提示性公告[2] - 2024年9月28日公司披露股权无偿划转进展公告[2] - 2024年10月21日交投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3] 实际控制人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4]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4]
湖南投资(000548) -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湖南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024-10-10 18:52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2024年湖南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参与人员为线上参与该活动的投资者 [2] - 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5:30 - 17:00 [2] - 地点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董事会秘书张健、证券事务代表何小兰 [2] 利润分配与股利政策 - 公司半年报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是结合盈利、资金需求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和章程提出 [2] - 公司实施积极现金分红政策,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 [3] 公司发展与业务情况 - 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推进经营工作,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3]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0.27%,主要得益于广润福园销售收入,上年同期无 [2] 应收账款管理 - 公司对信用交易客户持续信用评估,加强应收款项余额监控,防范重大坏账风险 [3] 股权划转事项 - 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长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8日已披露相关报告书,后续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 [3] - 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2024年9月28日已披露相关公告 [3][4] 其他事项 - 公司目前不存在资产重组事项,如有将按规定披露 [3] - 公司重视市值管理,做强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价值 [3] - 本次活动不涉及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4]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4-09-27 19:42
收购信息 - 收购人长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交投集团100%股权,间接收购湖南投资32.31%股份[8] - 收购人注册资本100亿元[15] - 2024年8月9日,长沙市国资委批复批准交投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投控股[36] - 2024年9月27日,长投控股与长沙市国资委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45][47] - 本次收购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以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收购对价支付[39][56] - 长投控股受让交投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湖南投资股份比例超30%,属免于发出要约情形[59] 旗下公司情况 - 长沙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收购人持股100%[24] - 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收购人持股100%[24] - 长沙市长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收购人持股100%[24] - 长沙市长财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收购人持股100%[24] - 长沙市长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收购人持股100%[25] - 长沙市长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798.13万元,收购人持股96.53%[25] - 湖南潇湘支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收购人持股81.46%[25] - 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收购人持股75%[25]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总资产909842.68万元,2022年末为522895.63万元,2021年末为433164.84万元[27] - 2023年末净资产716614.49万元,2022年末为499697.41万元,2021年末为415550.93万元[27] - 2023年营业收入37145.32万元,2022年为3190.94万元,2021年为912.86万元[27] - 2023年净利润6746.74万元,2022年为3434.86万元,2021年为10799.82万元[27] -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1.14%,2022年为0.75%,2021年为2.60%[27] - 2023年资产负债率21.24%,2022年为4.44%,2021年为4.07%[27] - 2023年末公司负债合计193228.18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732.94%[95]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总成本35767.20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约1408.73%[97] - 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5017.02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约937.41%[97] - 2023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81.02万元,较2022年度下降约76.54%[97] - 2023年营业利润为5411.01万元,2022年为2649.66万元,2021年为11717.26万元[98]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038.14万元,2022年为5386.00万元,2021年为9605.06万元[98]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7582.9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04977.8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0403.03万元[99][100]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3008.17万元,期末余额146136.88万元[100]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无改变湖南投资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如有变动将依规履行程序和披露信息[64][65][66][67][68][70][71] - 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不拟继续增持[121] 同业竞争 - 交投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在部分业务存在重叠,长投控股承诺交易完成后五年内逐步消除业务重合情形[79] - 长投控股控制湖南投资期间将避免发生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获同业竞争业务机会将通知湖南投资,湖南投资30日内未回复视为放弃[79][80] 其他 - 自报告书披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超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84] - 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5万元以上的交易[85] -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监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86] - 收购人已按规定对本次收购相关信息如实披露,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103] - 备查文件包括收购人营业执照、内部决策文件等15项材料,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106] - 收购人及法律顾问承诺报告无虚假记载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8][113] - 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120] - 收购人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121] - 本次收购已经获得长沙市国资委批准[121] - 本次转让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