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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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08-08 18:3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股本总 | | --- | --- | --- | --- | --- | --- | | | | | | | 额的比例 | | 1 | 韩东丰 | 董事长 | 800 | 29.20% | 0.98% | | 2 | 马鸿瀚 | 副董事长、总裁 | 600 | 21.90% | 0.74% | | 3 | 王晓宁 | 董事、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 | 490 | 17.88% | 0.60% | | 4 | ...
新大洲A: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8-08 18:38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证券代码:00057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大洲控股"或"公司"、"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 权激励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新大洲A: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08 18:38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
新大洲A: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8-08 18:38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 资料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 ...
新大洲A: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08-08 18:38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股票代码:000571 19 益的条件 是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 年 10 | 是 | | --- | --- |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 | | | | 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 | 是 | | | 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涉及的标的予股票种类、的 | | | | 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 | | | | 每次拟授出予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 | | | 的比例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 | 是 ...
新大洲A: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08 18:38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二零二三年八月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2 | 2 | 释 义 | | --- | --- | | 第一节 律师声明 3 | | | 第二节 正文 5 |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6 | | |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16 |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17 |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18 |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8 |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8 | | | 八、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回避表决情况 19 | | | 九、结论性意见 20 | | | 第三节 签署页 22 |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 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 简称 | ...
新大洲A: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08-08 18:3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证券代码:00057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大洲控股"或"公司"、"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 权激励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
新大洲A: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8-08 18:38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证券代码:00057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8 月 | 目 录 2 | | --- | | 一、释义 3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和数量 7 | |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7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 | | (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1 | | (六)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13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5 | | (一)对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5 | | (二)对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6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6 | | (四)对本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6 | | (五)对本激励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17 | | (六)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 ...
新大洲A: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08-08 18:38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 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 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 ...
新大洲A: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08 18:3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于拟实施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以下合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