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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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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3 20:0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4 年 6 月 (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第五条 公司应在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 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 ...
甘化科工: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3 20: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9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418,214元[14]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998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2%[24] - 公司目前股份总额为436,418,214股,股本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8]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4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87]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0]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3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2][13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138][139]
甘化科工: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6-03 15:56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4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最高成交价 为 7.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938,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10.0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 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
甘化科工: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6-03 15:54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4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3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 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 举办 2023 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 互动易 " 平 台 举 行 , 届 时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 互动易 " 平 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 业绩说明会。 2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 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在会前提前访问互动易(ht ...
甘化科工: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7:08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楼 2901 室 邮编/Zip Code:510623 电话/Tel:86-020-37392666 传真/Fax:86-020-37392826 电子邮箱/E-mail: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武汉 郑州 长沙 香港 厦门 合肥 重庆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2018 号 康达法意字[2024]第 2018 号 致:广东甘化科工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甘化科工")的委托,担任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法律顾问,指派王学琛律师和韩思明律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法律工作,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甘化科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17:06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3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出席 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杨定轶先生、廖义刚先 生、钟刚先生、杨乃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主 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
甘化科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17:06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36 6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3.1058 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涉及的限制 性股份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其中邵林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
甘化科工: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1 17:0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3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6 日。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
甘化科工:分红管理制度(拟修订)
2024-05-21 17:0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现金分红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12] - 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5] 规划与监督 - 每三年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至少重新审阅一次[17]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19]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2] - 未现金分红披露原因及增强回报举措[25] 其他规定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1]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董事会披露原因[20] -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对外投资扩大规模[21] -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调整政策说明合规透明情况[27]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施行[29]
甘化科工: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21 17:01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3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 | |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 | | --- | --- | --- | --- | | | | | 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 | | | |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股利政策目 | | | | | 标为剩余股利。 | | | | |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 | | | …… | | | | | 7、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 | | | | | 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 | | | | |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根据盈 | | |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科学的利润 | 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增加现金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