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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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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19:5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3 月2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腾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L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阳光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3-22 19: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 | | 立之日起 1 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 | 立之日起 1 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 ...
阳光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2 19:51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1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
阳光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2 19:51
编号:YG/ZB/XZ05/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6 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4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4 | | 第六章 | 回避制度 | 5 | | 第七章 | 附则 | 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编号:YG/ZB/XZ05/V2024 页码:第 3 页 共 6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 ...
阳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2 19:5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编号:YG/ZB/XZ04/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7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1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5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5 | | 第六章 | 回避制度 | 6 | | 第七章 | 附 则 | 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编号:YG/ZB/XZ04/V2024 页码:第 3 页 共 7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 ...
阳光股份:房地产估价报告
2024-03-22 19:51
房地产估价报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中国的十个 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www.cushmanwakefield.com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中国的十 个 投 资 性 房地产之市场价值 估价委托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估价机构: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于红(1120150022) 史心怡(112021009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中国的十个投资性房地产,总建筑面积合计为 297,185.33 平方米,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其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515,532,300 元(人民币贰拾伍亿壹仟伍佰伍拾叁万贰仟叁佰元整),详见下页《估价结果明 细表》。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估价报告编号: 粤戴德梁行评报字(2024/BJ/H)第020号 致估价委托人函 敬启者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承蒙贵公司委托,我们根据为贵公司年终审计提供投资性物业公允价值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 产市场 ...
阳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2024-03-22 19:51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披露《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1]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4月8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 - 参会人员有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参与[1] 问题征集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4: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力)
2024-03-22 19:5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4次[3] - 2023年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4] - 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 公司运营 - 2023年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合规[15] -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12]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3]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13] - 报告期内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16] - 报告期内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16] - 董事、高管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制度执行[18]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张力全部出席相关会议,未无故缺席[3][4] - 2023年张力以多种方式与公司人员及投资者沟通[10] - 张力履职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4] - 张力认为公司财务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14] - 2023年度独立董事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将加强与管理层沟通提建议[19]
阳光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2 19:51
整体资金情况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总计137,405.68万元[5] - 2023年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9,105.03万元[5] - 2023年占用资金利息649.01万元[5] - 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总计145,861.70万元[5] 各公司资金情况 -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56.01万元[4] - 深圳市京基物业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10.53万元[4] - 深圳市京基百纳期初89.65万元,期末181.26万元[4] - 北京高华瑞丰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114,485.81万元[4] - 北京瑞金阳光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20,493.00万元[4] - 上海新尚东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877.88万元[4]
阳光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2 19: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 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1-12月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损失2,965.66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收益8.97万 元,资产减值损失2,974.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21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 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 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本公司对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