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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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18:5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周雨翔律师、高鑫斌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 ...
阳光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7 18:5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3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 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熊伟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 ...
阳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9 20:07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2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全 体董事共同推举熊伟先生担任本次董事会主持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 席董事6人,公司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 ...
阳光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09 20:0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
阳光股份: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5-09 20:0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2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原董事长周磊先生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陈家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家贤女士的简历详见 附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陈家贤女士简历 陈家贤,女,199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京基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副 ...
阳光股份: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4-05-07 18:2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27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6日 收到董事长周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周磊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磊先生的辞职未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磊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重要贡献致以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阳光股份(00060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9:15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4,952,664.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2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64,384.6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5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13,909.8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52%[5]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319,701,768.9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35%[5]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44,952,664.67元,上期发生额55,660,358.05元[23]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49,369,721.73元,上期发生额53,721,602.17元[2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212.45万元,上年同期为-810.57万元[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1.39万元,上年同期为3560.95万元[2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0.62万元,上年同期为-0.23万元[2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6.09万元,上年同期为-1519.77万元[2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911.16万元,上年同期为7231.52万元[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73.55万元,上年同期为4910.26万元[27] 资产负债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81.00%,主要因本期预付能源费等减少[9] - 合同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55.56%,主要因本期尾盘销售预收款项增加[9]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3,070,900.75元,较期初80,893,074.60元有所下降[1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201,412.13元,期初余额12,601,896.48元[19]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107,519,548.58元,期初余额118,362,223.45元[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4,212,182,220.37元,期初余额4,216,634,152.22元[2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4,319,701,768.95元,期初余额4,334,996,375.67元[21]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651,703,612.02元,期初余额656,819,814.12元[21] -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762,194,586.06元,期初余额760,233,297.75元[22] 利润表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4.88%,主要因本期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减少[10] -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31.44%,主要因本期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11] -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74%,主要因本期没收违约金增加[12] 现金流量表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252.63万元,上年同期为738.77万元[2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171.63万元,上年同期为1455.09万元[2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451.87万元,上年同期为1367.77万元[2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019,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97%[16] -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4,771,000股,占比未提及;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励新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36,649,000股[17] 每股收益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2元,上年同期也均为-0.02元[25]
阳光股份: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9:15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2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4 月 26 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阳光") 拟向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营口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人 民币 2,400 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两年,并分别以其自身持有的依经营合同所享的 应收账款及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 121 号(全部)不动产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 担保和抵押担保。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 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6 日 3、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长青 ...
阳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9: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公 司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独立董事张力先生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公司监事会 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24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拟向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2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工作经验要求[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等,特定事项需半数同意[20] - 行使特别职权需半数同意并披露[22] - 专门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紧急可豁免[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2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两次未出席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需披露理由[17]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60日内补选[18] - 任期届满前辞职,人数不足应履职至新任[1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履职[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承担聘请中介等合理费用[34] - 给予适当工作津贴,标准经审议[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权归股东大会,需披露修改情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