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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0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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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7-24 17:48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76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不存 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 奥园科星拟处置其持有公司股份以尽快解决公司经营困境事项,截至本公告日, 相关事宜尚处于洽谈阶段,未有实质性进展。 5、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经过 ...
ST美谷: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4-07-19 18:53
特此承诺。 承诺人:李子俊 2024 年 7 月 19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的承诺函 本人 李子俊 被提名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提名。截至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 下:本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ST美谷: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7-19 1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张利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 生效之前,张利风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张利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7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张利风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利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2 附件: 张利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 ...
ST美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19 18:53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每届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成员的任何变动,包括增加或减少董事会 人数、罢免或补选董事均应由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下,根据需求下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 ...
ST美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18:53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1] - 同意提名李子俊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议案表决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均9票同意通过[3][4][5][6][8] 股东大会 - 提请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7] 候选人信息 - 李子俊1964年生,现任医生,未持有公司股份[11] 章程修订 - 因新公司法生效,拟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条款[3]
ST美谷: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9 18:53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73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5:15 开始;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5 日的交 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 ...
ST美谷: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19 18:53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 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园美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
ST美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19 18:5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2,979,719股,均为普通股[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2]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3]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3] 董事、监事相关 - 候选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候选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除外)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4]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解除职务(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4] - 董事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应向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5] 决议通过相关 -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年度报告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4] -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资金与合并相关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6] 通知与公告相关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相关系统公告[7] -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6] -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6] 授权相关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行政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8] - 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8] -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8]
ST美谷: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18:53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7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下午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果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 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 善。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 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 ...
ST美谷: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19 18:53
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 身权利的处分。 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