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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00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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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1 18: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天海龙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永证专字(2024)第 310068 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2023年12月31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天海龙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 ...
恒天海龙: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04-11 18:05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1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5. 保险期限:12 个月 6. 保障范围:被保险人因执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的不 当行为,而于保险期间遭受赔偿请求所导致的损失(不当行为主要包括疏忽、遗 漏、误导、过失、不当陈述、不当雇佣、违反授权、应作为而不作为等非故意行 为)。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分别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方案概述 1. 投 保 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 保费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年(具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茂)
2024-04-11 18:05
2023年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6次,通讯参加6次[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会议1次,审议2022年度薪酬[7] -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审核2023年各季度报告[8] -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9] - 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4][16][17] - 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议案[16]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及2023年各季度报告[15] 独立董事履职 - 督促公司改善治理结构完善规章制度[22] - 通过学习提高履职和工作水平[22] - 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3]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将加强与公司人员沟通[23] - 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为公司提供建议[23]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戚安邦)
2024-04-11 18:05
2023年会议情况 - 召开6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3][4] - 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设全资子公司事宜[5] - 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核2023年定期报告[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薪酬等事项[7] 2023年决策事项 - 4月24日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11] - 4、5月通过续聘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议案[14] - 4月24日审议通过2022年度薪酬(津贴)金额议案[15]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积极履职,按规定保护中小股东利益[18][20] - 2024年将继续履职并提合理化建议[20]
恒天海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1 18:05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26%股权[10] - 公司持有北京多弗海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10]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营收占比均为100%[7] - 评价基准日无财务、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4]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4][25] 财务报告 - 公司按办法编制财务报告,审计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4] 预算管理 - 公司实施跨职能部门预算协同联动机制[14] 合同审核 - 2023年各类经济合同审核率达100%[15] 系统升级 - 2023年底公司推进ERP信息系统升级[17] 业务审查 - 公司审查采购、销售业务及货币资金管理[19]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1 18: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或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9]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事项审计、咨询或核查[1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3]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6][17]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1]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其他方式[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22]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2]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23] 审议规定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部分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4]
恒天海龙: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8:05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8450070953亿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1306484335亿元[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 公司治理 -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4] - 拟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8] -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11] 保险相关 - 董监高责任险保费总额不超5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12] - 拟为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12]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1 18:05
股本结构 - 公司于1988年8月30日首次发行600万人民币普通股,经转增和配股后社会公众股增为156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3,977,948元,股份总数为863,977,948股,均为普通股[6][10] - 1990年寒亭区央子镇盐场投入1,312万元净资产折成股份[10]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9] - 监事会每年度召开四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90]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6] 其他规定 -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2][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2] - 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3][124]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1 18: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7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 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决定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1 18: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报告期 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5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