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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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1-24 15:41
| 证券代码:000791 |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3-68 | | --- | --- | | 债券代码:149304 | 债券简称:20 甘电债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新公司")为解决 资金需求,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甘肃省分 行")办理贷款 1.5 亿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需要公司对上述贷款提 供担保。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担 保金额为 1.5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将与鼎新公 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2023 年 3 月 29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其中对 ...
甘肃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1-17 16:22
| 证券代码:000791 |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3-67 | | --- | --- | | 债券代码:149304 | 债券简称:20 甘电债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容公司") 为解决其分公司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树发电分公司资金需求,向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办理贷款 0.4 亿元,并授权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树发电分公司签订了固定资 产贷款合同,需要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担保。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交通 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0.4 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 保。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将与大容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2023 年 3 月 29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
甘肃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16:4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5:30。 | 证券代码:000791 |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 公告编号:2023-63 | | --- | --- | --- | | 债券代码:149304 | 债券简称:20 甘电债 |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69 号甘肃投资集团大 厦 2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 ...
甘肃能源: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11月)
2023-11-14 16:38
(2023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
甘肃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1-14 16:38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省商会大厦 A 座 15 层 电话:(0931)8260111 邮编:730011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37G20230043-0003 号 致: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委托,就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
甘肃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8 15:43
| 证券代码:000791 |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3-62 | | --- | --- | | 债券代码:149304 | 债券简称:20 甘电债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59),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 ...
甘肃能源(00079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2978668189亿元,同比增长29.8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9.1216472142亿元,同比增长22.62%[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93923293亿元,同比增长43.7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5874942837亿元,同比增长52.69%[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974元/股,同比增长22.0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3491元/股,同比增长29.68%[1] - 2023年1 - 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216.47万元,同比增长2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74.94万元,同比增长52.69%,主要因在建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原有项目结算电价上涨[4]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9.12亿元,较上期15.59亿元增长约22.61%[16]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13.37亿元,较上期12.37亿元增长约8.09%[16]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1.08亿元,较上期1.25亿元有所下降[16]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6.95亿元,上年同期为4.55亿元[1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6.18亿元,上年同期为4.11亿元[1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491元,上年同期为0.2692元[1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2.36万元,上年同期为3.54万元[18] 资产与负债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16.1764309234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7.390554752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84%[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9.8962784222亿元,较年初增加24.72%,主要因2023年1 - 9月增加的可再生能源补贴[3]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891.432244万元,较年初减少83.30%,主要因2023年1 - 9月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上年减少[3]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646.735112万元,较年初增加205.57%,主要因2023年1 - 9月预付的各类工程款、修理费增加[3]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2493020292亿元,较年初减少90.45%,主要因2023年1 - 9月新能源项目投产发电转入固定资产[3]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592.829059万元,较年初减少79.76%,主要因2023年1 - 9月偿还了部分财务公司借款[3]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626.951270万元,较年初增加268.79%,主要因2023年9月末未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年初增加[3] - 2023年1 - 9月应付债券为1,026,795,890.40元,较上期增长104.83%,主要因新发行5亿元绿色中期票据[4] - 2023年1 - 9月专项储备为19,032,856.38元,较上期增长692.35%,主要为计提的安全生产准备费[4] - 2023年1 - 9月财务费用为275,847,572.70元,同比降低10.89%,因融资利率降低,支付利息减少[4] - 2023年1 - 9月投资收益为108,203,240.11元,同比减少13.24%,因参股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4]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15.5951247453亿元,较2023年1月1日17.3341845338亿元减少[10]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19.8962784222亿元,较2023年1月1日15.9530140302亿元增加[10]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216.1764309234亿元,较2023年1月1日218.4303166335亿元减少[11] - 2023年第三季度末负债合计117.44亿元,较年初124.67亿元有所下降[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7.39亿元,较年初82.57亿元有所增长[13] - 母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9.99亿元,较年初28.30亿元有所减少[14] - 母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00.67亿元,较年初93.11亿元有所增加[14] - 2023年第三季度末短期借款2592.83万元,较年初1.28亿元大幅减少[12] - 2023年第三季度末应付账款6.44亿元,较年初10.61亿元有所减少[12] - 2023年第三季度末长期借款77.27亿元,较年初76.93亿元略有增加[12]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7,396 [5] - 前10名股东中,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2.87%,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03% [5] -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5] - 境内自然人股东闫修权实际合计持有5,730,000股,支拴喜实际合计持有4,123,653股[6] 股权变动与项目进展 - 2022年5月25日电投集团可交换债进入换股期,截至报告期末持有人换股414.4405万股,质押股份减至1.37855595亿股[7] - 2023年1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2.40963855亿股普通股上市,7月13日解除限售流通[7] - 长江电力2023年3月3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达总股本2.5%,增持计划完成[7] - 2021 - 2022年投资的9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截至2023年7月11日已并网发电[7] - 电投集团获60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正开展前期研究;子公司取得100万千瓦项目指标,正开展前期工作[7][8] 发电情况 - 2023年1 - 9月公司所属电站发电量63.19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6.93亿千瓦时[4] - 2023年1 - 9月总装机342.24万千瓦,较2022年同期266.60万千瓦增加;发电量63.19亿千瓦时,较2022年同期56.26亿千瓦时增加[8] - 2023年1 - 9月水电装机163.43万千瓦,发电量42.88亿千瓦时;风电装机111.81万千瓦,发电量15.47亿千瓦时;光伏装机67.00万千瓦,发电量4.84亿千瓦时[8][9] 现金流量情况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9.95亿元,上年同期为14.71亿元[20]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92亿元,上年同期为5.77亿元[20]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3亿元,上年同期为8.94亿元[20]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317.08万元,上年同期为5926.17万元[20]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32亿元,上年同期为14.45亿元[20]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69亿元,上年同期为 -13.86亿元[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1.694537亿元,上期为28.4214281679亿元[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8.7281652058亿元,上期为23.4981543329亿元[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7.0336282058亿元,上期为4.923273835亿元[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835.818444万元,上期为376.473152万元[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584.603829万元,上期为1297.553259万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748.785385万元,上期为 -921.080107万元[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9.5809161677亿元,上期为10.3122599087亿元[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9.804943亿元,上期为19.1151278亿元[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2240.268323万元,上期为 -88028.678913万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2.883718921亿元,上期为7542.347802万元[22]
甘肃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6 17:0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 ...
甘肃能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3-10-26 17:0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同比例向参股财务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查阅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相关资料和《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 2022 年第 6 号)规定,本次向财务公司 增资是为满足监管要求,能进一步提升财务公司对公司金融服务能力,定价公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方文彬、王栋、曹斌 2023 年 10 月 19 日 ...
甘肃能源: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2023-10-26 17:0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