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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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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5.2023 年 2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XYZH/2023SZAA5B0009),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 到 198 位激励对象全额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860,639.00 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零陆佰叁拾玖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 52,990,998.72 元,股份数为 1,860,639.00 股,其中:增加股本 1,860,63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1,130,359.72 元。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 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6.202 ...
豪鹏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法 规及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 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豪鹏 ...
豪鹏科技:分红管理制度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 与分配利润。 第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 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 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
豪鹏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8 18:4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维护权益[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3] - 公司董监高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4] 重大信息披露 - 重大信息应在规定期限(两个交易日内)披露[7]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0]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股份质押等情况[20][21] 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2] - 信息披露前需经多环节审查批准[28]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36] - 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8] - 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38]
豪鹏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08 18:4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成交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超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有权批准[10] - 与关联法人(或组织)发生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有权批准[10]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披露标准可仅披露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情况[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2] 审议流程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实际执行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协议交易金额按首次发生规定审议[17] - 每年数量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8] 豁免情况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股票等、承销发行、领取股息等交易可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0]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不足”“过”“超过”不含本数[22] - 制度相关条款与新法规等冲突时,以新规定为准[23]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豪鹏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2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9 | | 第一节 | 董事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5 | | 第一节 | 监事 45 | | --- |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3 | | 第三节 | ...
豪鹏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本制度,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关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存在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 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以要求公 司作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
豪鹏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与会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潘党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 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党 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 ...
豪鹏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启忠)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黄启忠 为 深圳市 豪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深圳市豪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深圳市豪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豪鹏科技:内部控制制度
2024-01-08 18:4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投资 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