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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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8-10 15:45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10日 - 2025年8月7日[3] 股本变化 - 变动前总股本80,610,011股,截至2025年8月7日增至81,928,873股[3][5] 股东持股稀释 - 潘党育、豪鹏控股、珠海安豪合计被动稀释0.45%[4] 其他情况 - 本次不涉及持股数量和资金来源变化,不影响控制权和经营[4][6] - 公司将关注权益变动并及时披露信息[6]
豪鹏科技(001283) - 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10 15:45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12月22日发行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110,000.00万元[4] - “豪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50.65元/股,最新50.22元/股[7] 赎回情况 - 2025年7 - 8月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3][4] - 赎回价格100.34元/张,当期年利率0.50% [2] - 8月26日停止交易,8月29日赎回[2] 利率情况 - 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 - 第六年2.10%,本期0.50% [14] 股东持有情况 - 控股股东潘党育等期末“豪鹏转债”持有为0张[21] 咨询信息 - 咨询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55 - 89686543,邮箱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21]
电池行业CFO薪酬榜:天赐材料连续2年收利双降 CFO顾斌大专学历216万年薪上榜
新浪证券· 2025-08-08 15:47
行业薪酬概况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CFO群体薪酬总规模达42.70亿元 平均年薪81.48万元 [1] - 电池行业(申万二级)85家上市公司CFO薪酬合计7645.22万元 平均年薪约89.94万元 高于A股整体水平 [1] 电池行业高管薪酬与业绩关联性 - 宁德时代CFO郑舒以285.10万元年薪居行业首位 公司归母净利润507.45亿元(增速15.0%)[2] - 天赐材料CFO顾斌年薪216.50万元(零增长)位列第四 公司归母净利润4.84亿元(同比下降74.4%)且营收连续两年下滑 [1][2] - 德瑞锂电CFO王卫生年薪207.84万元(增长61.1%) 公司归母净利润1.51亿元(增速182.5%)[2] - 派能科技CFO叶文举年薪144.01万元(下降54.2%) 公司归母净利润0.41亿元(下降92.0%)[2] 薪酬变动特征 - 中瑞股份CFO宋超年薪155.09万元 同比增幅达156.1% 为行业最高涨幅 [2] - 贝特瑞CFO刘志文年薪274.83万元(下降45.7%) 公司归母净利润9.30亿元(下降43.8%)[2] - 格林美CFO穆猛刚年薪234.95万元(增长53.8%) 公司归母净利润10.20亿元(增长9.2%)[2] 学历背景分布 - 行业前十名CFO中大专学历占比40%(天赐材料顾斌、贝特瑞刘志文、德瑞锂电王卫生、尚太科技王喜广)[1][2] - 硕士学历占比30%(格林美穆猛刚、中伟股份朱宗元、豪鹏科技潘胜斌)本科学历占比30%(中瑞股份宋超、派能科技叶文举)双本科学历仅宁德时代郑舒1人 [2]
豪鹏转债盘中下跌3.57%报139.684元/张,成交额8174.16万元,转股折价率3.11%
金融界· 2025-08-08 09:57
豪鹏转债市场表现 - 8月8日盘中下跌3.57%报139.684元/张 成交额8174.16万元 转股折价率3.11% [1] - 信用级别AA- 债券期限1.6877年 转股开始日为2024年6月28日 转股价50.22元 [1] - 票面利率采用阶梯式设计 第一年0.30%至第六年2.10% [1] 公司业务概况 - 专注于锂离子电池 镍氢电池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废旧电池回收利用 [2] - 成立于2002年 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电源解决方案 获得全球知名品牌商认可 [2]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2.248亿元 同比增长23.27% [2] - 归属净利润3181.35万元 同比大幅增长903.92% [2] - 扣非净利润2510.53万元 同比激增1384.75% [2] 股权结构 - 十大股东持股合计45.89% 十大流通股东持股合计30.23% [2] - 股东总数8721户 人均流通股6634股 人均持股金额37.22万元 [2] 可转债产品特性 -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特征 可按约定价格转换为普通股票 [1] - 持有人可选择持有至到期收取本息 或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1]
豪鹏科技: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豪鹏转债”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4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1亿元,债券期限6年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2] - 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多次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50.22元/股 [2][3][4]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4] - 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10%,本期票面利率为0.50% [5] -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6]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34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34元/张 [7]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豪鹏转债"持有人 [7] - 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赎回款项将通过中登公司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7][8] 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控股股东潘党育及其控制的豪鹏控股、珠海安豪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分别持有1,326,400张、382,306张和320,801张可转债,期间均已全部卖出 [8] - 董事、副总经理廖兴群持有150张可转债,期间也已全部卖出 [8] -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均未交易"豪鹏转债" [8] 转股相关说明 -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8月28日前转股,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的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9][10] - 转股后股份在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10]
豪鹏科技: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7 21:42
公司可转债赎回事项 - 豪鹏科技发布公告提醒"豪鹏转债"赎回价格与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2] - 公司要求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完成转股操作以避免潜在损失 [2] - 未及时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风险 [2]
豪鹏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07 21:10
股份回购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原计划全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1] - 变更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99,556股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 - 本次变更涉及1,099,556股股份占原回购计划部分比例 [1]
豪鹏科技:8月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7 18:5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自电池业务 [2] 市场表现 - 公司股票代码为SZ 001283 收盘价为74.6元 [2]
豪鹏科技(00128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7 18:30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9名董事全出席[1] - 董事会通过提前赎回“豪鹏转债”议案[2] - 董事会通过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议案[3][4] 股票情况 - 2025年7月18日至8月7日,“豪鹏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 股份变更 - 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中1,099,556股回购股份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4]
豪鹏科技(001283) -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2025-08-07 18:17
股份回购 - 2024年5月23日首次回购2,623,105股,占总股本3.19%,金额99,988,427元[2] - 2024年首次回购最高成交价47.00元/股,最低32.58元/股[2] - 2025年4月9日再次回购3,580,450股,占总股本4.37%,金额198,581,276.32元[4] - 2024年再次回购最高成交价66.00元/股,最低39.01元/股[4] 员工持股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288.00万股,28.00万股为预留份额[5] 股份用途变更 - 拟变更1,099,556股股份用途,2025年8月7日通过审议[2][5][9] - 变更前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或可转债转股,变更后用于前两者[2][5] - 变更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财务,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