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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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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3-12-19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00万元人民币[8] - 公司前身成立于2002年6月27日,于2018年7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74] 业绩数据 - 2020 - 2023年1 - 6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37.92万元、11422.12万元、20699.71万元和9278.09万元[30] - 2020 - 2023年1 - 6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81%、38.13%、40.69%和35.74%[30] - 2020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3.97%,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04.74%[65]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36350.92万元[14] - 2023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8.50万元[15]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83325.10万元[12] - 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21.01%[17] 产品与市场 - 哌嗪系列产品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5%左右[9][20] - 报告期内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1146.18万元、10967.10万元、15054.73万元和7826.22万元[32] - 报告期内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9.87%、21.60%、19.44%和21.54%[32] - 2020 - 2022年公司六八哌嗪采购量占全球市场供应量比重分别为26.20%、21.45%和23.12%[67] 研发与技术 - 2023年1 - 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4%[17] - 公司拥有注册商标4项、专利19项及多项非专利技术[27] - 公司“氮杂环类精细化学品中间体制备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获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为第三完成单位[66] 采购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合计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48%、76.09%、78.84%和77.86%[18] - 报告期内向诺力昂采购的金额占比分别为35.74%、29.17%、35.18%和48.46%[18] - 2020 - 2022年发行人六八哌嗪境外采购比例分别为43.59%、43.79%、50.32%和38.13%[21][24] - 2021年和2022年六八哌嗪采购价格增长幅度分别为21.34%和96.68%[30] 发行与上市 -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8800.00万股[47] - 每股发行价格41.00元[47]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和板块定位要求[70][73][74][75][77][79]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88] - 保荐机构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予以保荐[87] 募投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等[41] 风险提示 - 上游国际化工巨头若进入哌嗪衍生物行业,公司面临核心原材料供应受限和竞争加剧风险[36] - 下游药品价格降低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37] - 能耗双控政策若加码或公司能耗指标不达标,可能影响生产经营[38,40] - 募投项目可能因多种情况无法达预期效益[41,43] - 募投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滑[42]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3-12-19 20:32
上市信息 - 兴欣新材股票2023年12月21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1] -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8,000,000股,发行22,000,000股[4] 股票交易 - 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为10%[5] - 发行后无限售流通股21,557,325股,占比24.50%[6] - 主板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12] 市盈率 - 截至2023年12月6日,C26行业近一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4.86倍[7] - 2023年12月6日,可比公司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18.33倍[10] - 发行价41元/股对应2022年扣非后摊薄市盈率17.43倍,高于行业17.29%[10] 其他 - 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13] - 投资者应避免盲目炒作,关注异常波动[15]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12-18 07:34
发行信息 -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发行后总股本8800万股[7][35] -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1.00元/股[7] - 发行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拟上市深交所主板[7]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 - 募集资金总额90200万元,净额80958.8万元[36] 业绩数据 - 2020 - 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7362.38万元、50798.73万元、77447.19万元,复合增长率43.97%[48] - 2020 - 2022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937.92万元、11422.12万元、20699.71万元,复合增长率104.74%[48]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36350.9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9278.09万元[48] - 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50215.28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12.57%,营业利润14709.19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26.89%[57] - 2023年预计营业收入68000 - 72100万元,较2022年下降12.20%至 - 6.90%,净利润16300 - 18300万元,较2022年下降21.97%至 - 12.40%[68] 财务指标 - 2020 - 2023年1 - 6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81%、38.13%、40.69%和35.74%[27][90] - 2020 - 2023年1 - 6月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28.19%、26.29%、17.94%、16.87%[51] - 2020 - 2023年1 - 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10%、37.09%、45.35%、15.41%[51] - 2020 - 2023年1 - 6月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3.28%、3.70%、3.76%、2.74%[51] 市场情况 - 2022年全球哌嗪市场规模约4.196亿美元,公司哌嗪系列产品收入占全球市场份额约23.81%[45] - 2020 - 2022年公司六八哌嗪采购量占全球市场供应量比重分别为26.20%、21.45%和23.12%[45]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叶汀,发行前持股3250.94万股,占比49.26%,发行后占比36.94%[33][156] - 吕安春发行前持股708.46万股,占比10.73%,发行后占比8.05%[156] - 发行前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6480.02万股,占比98.18%[158] 其他 -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胺类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等[28] - 公司采取“订单驱动、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41] - 公司拥有注册商标4项、专利19项及多项非专利技术[86] - 本次募投包括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等[99]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12-17 20:3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兴欣新材")首次 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120 号)。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 承销商)"或"国盛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兴欣新材",股票代 码为"001358"。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 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200.00 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00 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 ...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3-12-13 20:34
发行信息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 - 发行价格为41.00元/股[2] 缴款与认购 - 网上投资者需于2023年12月14日履行缴款义务[2]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公开发行数量70%时,未足额认购股票由保荐人包销[3]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足公开发行数量70%时,公司将中止新股发行[5] 中签规则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申购[5] - 2023年12月13日进行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6] - 公布末4、5、6、8、9位数的中签号码[6] - 中签号码共有35200个,每个中签号码认购500股[7] 流通安排 - 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5]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23-12-13 20:34
发行情况 -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A股,发行价格为41元/股[2] -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1320万股,占比60%;网上初始发行880万股,占比40%[3] - 因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800.41210倍,高于100倍,将88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3] -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440万股,占比20%;网上最终发行1760万股,占比80%[3] - 回拨后,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94099824%,有效申购倍数为3400.20605倍[4] - 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3795200万股[9] 投资者缴款与限售 - 投资者需于2023年12月14日(T + 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4] -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10%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90%股份无限售期[5] - 若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将中止发行[7] 投资者申购与配售 - 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2212660万股,占比58.30%,初步配售3197250股,占比72.66%;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1582540万股,占比41.70%,初步配售1202750股,占比27.34%[11] - 多家投资者申购数量均为600万股,初步配售股数均为867股,初步配售获配金额均为35,547元[17][18] 各机构相关数值 - 国联安、太平洋、中欧等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多只基金相关编号对应数量为600、867、35547[19][20][21][22][23][24]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多个产品、企业年金计划及账户对应数值为600、867、35,547[25][27][28][29][30][31][32][33][34][35] - 博时、中庚、华泰柏瑞等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对应编号为0899开头的代码,持有数量为600,对应数值为867,金额为35,547[36][39][40][41][42] - 泰康养老保险、工银安盛、申万菱信等公司旗下多个账户或产品相关数值为600、867、35,547[44]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个企业年金计划及养老产品对应数值为600、867、35,547[45][46][47][48][49] - 中泰证券、长城财富、民生加银等公司旗下多只基金或产品对应数值为600、867、35,547[49][5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多产品、计划及组合对应数值为600、867、35,547[50][51][53][55][57][59][61][63] - 海富通、农银汇理、华安等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多个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或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数据为600、867、35,547[63][64][65][67] - 中信证券、长城基金、中国人 民养老保险等公司旗下多个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或基金对应编号及数值为600、867、35,547[67][68][69][70] - 中银、景顺长城、华夏等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多只基金相关数值为600、867、35,547[73][74][77][79][81][83] - 中金、国投瑞银、兴业等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多只基金相关数值为600、867、35,547[84][85][86] - 交银施罗德、泰信、东吴等基金旗下多只基金对应数值为600、867、35,547[86][87][88]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多个计划、基金及年金计划对应数值为600、867、35,547[88][89][91][93][95][96]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12-10 20:38
发行信息 - 发行价格为41.00元/股,对应2022年扣非后摊薄市盈率17.4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18.33倍,高于行业最近一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4.86倍,超出幅度17.29%[5][17][18][19][20] - 本次发行新股2,2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发行后总股本8,800.00万股[35][70] -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320.00万股,占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80.00万股,占40.00%[38][70]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90,2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9,241.20万元后,净额为80,958.80万元[33][75] 时间安排 - 网下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2月12日(T日),网下申购时间9:30 - 15:00,网上申购时间9:15 - 11:30、13:00 - 15:00[7][40][42][104] - 2023年12月14日(T + 2日)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当日8:30 - 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中签后需在当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10][11][45][47][92][93][119] - 2023年12月18日(T + 4日),保荐人将余股包销资金与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划给发行人[126] 研发与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纳米型铜系复合催化剂,使原料转化率达99%以上,哌嗪系列产品选择性达95%以上[22] - 公司实现哌嗪系列产品连续化生产,获得较强竞争优势[23] - 公司实现以哌嗪为核心的物料循环体系,可降低生产成本[24] 合作与认证 - 公司与诺力昂、陶氏、巴斯夫等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30] - 公司与东进、京新药业、默克等知名企业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并进入其全球采购体系[30] - 公司建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体系认证[32] 申购规则 - 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500股的申购单位,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8,500股[43][109] -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上申购部分无效[111]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未足额缴款,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申购[14][47][120] 其他 - 剔除申报价格不低于51.41元/股的99个配售对象,对应拟申购总量39,950万股,占初步询价符合条件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3,957,560万股的1.0095%[6][57] - 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72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7,24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800,000万股,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78.79倍[33][64][86]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12-10 20:38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 配售。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不低于 51.41 元/股(含 51.41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9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9,950 万股,占 本次初步询价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3,957,560 万股的 1.0095%。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 ...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3-12-07 20:3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120】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 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2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新股 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 ...
兴欣新材: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3-11-30 20:37
3-1-1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 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 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 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 露程序、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与资料 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做了详细规定。 (二)建立并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 理事务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 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 管理活动。同时,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有关投资者 关系的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有专用的场地及设施,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投资者沟通渠道。对外咨询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