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0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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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0018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投资决策标准 - 对外投资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部分更高标准投资除董事会审议披露外还需股东会审议[8][9] 投资决策流程 - 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战略委提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小型投资项目由办公会审议批准并报备董事会[9][12][13] - 董事会委托CEO和职能部门拟定重大项目投资方案提交审议[12] 投资项目管理 - 确定投资项目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涉及合作对象编制投资意向书[12] - 财务管理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簿[15] 子公司与联营公司管理 - 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7] - 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纳入内部审计计划[17] - 委派人员负责子公司经营管理,审核批准其年度计划并考核管理层[19] - 按规定向联营公司委派高管,委派人员定期报告并遇重大事项提前报告后表决[19] 其他规定 - 与合作对象签约前签保密协议,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投资项目确定执行人和监督人,完成后审计[24] - 审计委员会监督投资决策情况[24] - 发现内控薄弱环节及时报告整改,追究违规部门及人员责任[24]
招商港口(001872)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于内幕信息范围[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属于内幕信息范围[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公司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1]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1]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1] 报送要求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交所[14] 备案与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获悉信息5个交易日内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至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自查与处理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0] - 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并披露[21] 职责与保密 - 公司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7]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外泄信息[19] - 公司向外部提供统计报表时间不得早于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时应控制知情范围,异常时及时报告[20] - 公司向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其有保密义务[25]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招商港口(001872)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9 21:46
| t | - | | --- | --- | | 1 | > |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 资/委托理财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投资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 ...
招商港口(001872) -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自律规则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招商港口(0018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将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和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 ...
招商港口(0018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10] - 业绩预告、快报重大差异有相应认定标准[12]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差错处理 - 出现重大差错审计部门查实、更正并追究责任[13] 责任追究 - 有从重、从轻等惩处情形及主要形式[13][14][17] - 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14]
招商港口(00187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建设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 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本制度所称授 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 首席执行官(CEO)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本制度所称行 权,指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 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 (一) 审慎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 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 适用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 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 ...
招商港口(001872)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9 21:4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 | |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招商港口")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 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有效提升公司 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受赠人是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 位、政府部门、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 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 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社会公共治安机构和社 会福利机构等;政府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招商港口(001872) - 负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负债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 | . |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负债管理主要是指资产负债率等相关指标的管理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招商港口及招商港口下属全资、控股及其受托管理 的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参资公司可参照执行。在满足上市公司或海外 当地的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条件下,招商港口下属的上市公司和海外公司原则 上执行本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债务风险,促 进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高质量发 展,统一规范和加强公司总部及所有下属公司的负债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招商局港口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负债管理原则 第四条 强化自我约束,公司要强化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推动企业高质量 发展,以控制债 ...
招商港口(0018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招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