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0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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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0020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9:31
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高管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报告义务人[4] 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7] - 其余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情况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关联交易需报告[9]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10]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可能重大亏损、重大债务未清偿等16种情况[11]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经营方针等重大变化、会计政策变更等[12] 股权相关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3]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5%或5%以上股东拟买卖达1%以上或致控股股东变化需报告[15] 信息管理与报告流程 -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重大信息及其披露,董事会秘书具体执行[5] - 报告义务人有报告重大信息、提交资料及保密义务[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等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各部门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7] -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按六种情况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18]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五类相关材料[1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21]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2] 责任与制度规定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5]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及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中捷资源(0020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9:3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为提高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质量和效 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中捷资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 设立董事会下属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 的工作细则,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
中捷资源(0020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 付现金等方式收购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 50%以上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公司通过 ...
中捷资源(0020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19:31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 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 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 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 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重大 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 出正确判断的;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捷资源(00202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1
第三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按《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四条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同时,在主营业务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 提供资助、为他人承 ...
中捷资源(0020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9:3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 定人数的 2/3(即 4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
中捷资源(00202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9 19:3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自身经营环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 他有关人员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 力,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 ...
中捷资源(0020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9:31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需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制定政策等职责[6] - 选聘方式含竞争性谈判,结果披露拟聘事务所及审计费用[6] 选聘要求 - 近3年负责审计及签署报告的注会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行政处罚[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形成否定性意见应改聘[12] - 公司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每年按要求披露履职评估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5]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6] - 选聘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约定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16] - 提供资料加强涉密敏感信息管控,妥善归档保存文件至少10年[16]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8]
中捷资源(00202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9:3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 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收支、财 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 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旨在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 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四条 审计部门应 ...
中捷资源(00202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9 19:31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四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 或者股东会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 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 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作出说明和解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