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0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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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17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173 号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23 19:24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 |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 | | --- | --- | |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 |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五)项、 |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 |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 |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 |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 | | | 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 | | | 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 | |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 理,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相关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 为。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公司为所属控股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之规定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依法独立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3 年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 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相关资产以及公司经营状况, 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是指公司各部室、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直 属分支机构以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 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 ...
双鹭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9:2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951,940.53元[14] - 2023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077,765,187.30元[1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154,102,500.00元[14] - 剩余未分配利润3,788,534,892.45元结转下一年度[14] 投资计划 - 公司拟用不超过6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期限一年,额度可循环[27]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4月12日送达[2]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5][8][10][13][17][19][21][23][29] -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26] 人员变动 - 徐明波2023年9月卸任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4] - 梁淑洁任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4] 后续安排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7][12][16][25][28] -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54]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9个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6][44] 董事会组成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30]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双鹭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知 情人报备日常工作的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