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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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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3 19:24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 由 6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徐明波先生、陈玉林先生、梁淑洁女士、王文新先生 4 人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钱令嘉女士、程隆云女士 2 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程隆云女士 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与 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公告
2024-04-23 19:24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芳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共 85 人,会议经民 主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杨仲璠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之日起计算。 杨仲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公告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仲璠女士,1969 年生,硕士,研究员,1993 年-2003 年在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国家 级梭菌实验室从事梭状芽孢杆菌及其毒素的研究开发工作,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1 项,甘肃省科学技术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 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 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 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风险投资按照《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 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 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公司进 ...
双鹭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9:24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18亿元,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7]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62.78亿元,较期初增长6.84%[19] - 2023年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8.10亿元,较期初增长6.03%[20] - 2023年营业利润4.78亿元,较上期显著增长[21] - 2023年净利润4.15亿元,较上期大幅增加[2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41元,较上期有所提高[21]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0亿元,较上期增加[22] 财务指标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49亿元,坏账准备1.49亿元[8]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预付购买专项技术款余额4.2亿元[9] - 2023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26.40亿元,较期初增长32.16%[19] - 2023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36.38亿元,较期初下降6.18%[19] - 2023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3.73亿元,较期初增长29.25%[20] - 2023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0.94亿元,较期初下降12.32%[20] 审计情况 - 审计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购买专项技术款[7]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 公司信息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份总数102,735.00万股,注册资本102,735.00万元[37] -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39] 会计政策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报账面价值计量[5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付出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损益[54][55]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等三类[74] -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81] -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91] - 存货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105] -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入账,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126] - 固定资产按成本初始计量,折旧按入账价值减预计净残值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130][131]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中软件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专有技术和非专有技术为10年[139] -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145] - 短期薪酬在职工服务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149] -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50][151] - 辞退福利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与确认重组成本费用两者孰早日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52] - 外购无形资产成本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等,延期支付有融资性质以购买价款现值确定成本[137] - 内部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成本含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等[138]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41] - 销售业务在客户签收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171] -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172]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179] - 期末有证据表明能符合条件且预计收到资金时,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180] - 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192] 会计处理影响 -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6号相关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98] - 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99] 其他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47]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8]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49]
双鹭药业:独董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隆云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程隆云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 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19:24
业绩相关 - 2024年预计接受信忠医药服务费5000万元,收首药控股加工服务费200万元[2] - 2023年支付信忠医药服务费1524.22万元,收首药控股加工服务费218.68万元[3] - 2024年截至公告日,支付信忠医药服务费约0万元,已收首药控股服务费58万元[9][12] 合作方数据 - 信忠医药注册资金318.13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2441.38万元,净资产1514.61万元[6][9] - 首药控股注册资金14871.9343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111202.74万元,归母权益102267.96万元[10][12] 合作协议 - 与信忠医药协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负责产品推广[15] - 与首药控股协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提供技术服务[15] 审议情况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监事会通过相关议案,认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18] - 独立董事认可相关报告及计划,认为审议程序合法[17]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双鹭药业: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3 19:24
单位:万元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2023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含 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 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 资金余额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 | | 属企业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隆云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3 19:24
公司治理 - 公司现有2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6名的三分之一[3]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1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组织召开并出席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1次[5]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为十天[11] 报告与审计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7] -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18] 人事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亚军辞职[19][22] - 公司拟聘任冀莉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20][22] 关联交易 - 2022年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023年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13]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28]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