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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
2024-04-26 19:0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 ...
星光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26 19:07
公司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核查材料[1] - 本次计提遵循规定、依据充分,反映资产状况[1] - 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
星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9:07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大华国际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9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35人[1] - 2022年度深圳大华国际收入总额2026.11万元,审计业务9.36万元,管理咨询2016.75万元,证券业务0万元[1] - 2022年度深圳大华国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1]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6] 审计意见 - 深圳大华国际对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审计沟通与评价 - 2024年审计委员会与相关人员沟通审计事项并回复治理层沟通函[6] - 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2023年年报审计[7]
星光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9:0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 ...
星光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19:07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 2023年应收票据拟新增计提18.20万元,拟转回24.09万元[2][3] - 2023年应收账款拟新增计提214.61万元,转销26.66万元[2][5] - 2023年其他应收款拟转回271.12万元[2][5] - 2023年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7.84万元,转销378.01万元[2][10] - 2023年合同资产拟转回减值准备132.06万元[12] - 2023年拟新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2.16万元,转销9.74万元[14] 资产减值准备余额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期初24.09万元,期末18.20万元[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11,755.96万元,期末11,943.91万元[2]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32,305.07万元,期末32,033.95万元[2] -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1,530.33万元,期末1,390.16万元[2]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初582.23万元,期末450.17万元[2]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362.31万元,期末494.73万元[2] 对财务报表影响 - 本次计提使2023年度净利润减少185.54万元[18] - 本次计提使2023年度所有者权益减少185.54万元[18] 审议情况 - 本次计提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19][20]
星光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9:0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静、曾繁华、张丹丹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王静、曾繁华、 张丹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星光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9:0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国际内字第 2400271 号 深 圳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Shenzhen Dahua International CPAs, LLP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4F 电 话:0755-88605026 www.dh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国际内字第 2400271 号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股份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星光股份: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9:0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国际核字第 2400270 号 深 圳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Shenzhen Dahua International CPAs, LLP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电 话:0755-88605026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4F www.dh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国际核字第2400270号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股 份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国际审字第 2400268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星 光股份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 ...
星光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9:02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审议,无重大影响[2]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会计处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 数据变更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及未分配利润有变更[6] - 2022年1月1日利润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及未分配利润有调整[6] - 2022年度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变更后为276734.22元[7]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8]
星光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9:02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83,783,141.69 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 额为-1,415,529,021.04 元。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3,105,553.4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89,097.36 元。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 规定,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维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