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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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11 21:24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协议签订与核查 - 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10] 资金存储与使用原则 - 实行专户存储,超募资金也存专户[6] - 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质押、委托贷款[9] 资金支出流程 - 每笔支出由使用部门申请,按制度执行[9] - 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监事会等同意[12] 资金使用规范 - 确保使用真实公允,防关联人占用挪用[10] - 自筹投入可6个月内置换[13]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14]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超募资金还贷或补流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17] 用途变更与地点改变 - 变更用途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0] - 改变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公告[22]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22] - 达或超10%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2] - 低于500万或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2] 资金记录与检查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支出投入[24]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24]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25] 核查报告披露 - 年度结束后保荐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证券投资界定 - 战略投资买股超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非“风险投资”[27] 违规责任与制度执行 - 违规者担责[27] - 未尽事宜依法律章程,抵触按新规定修订[27] 制度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8] - 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9]
纳思达: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21:2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 科技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2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关联监事就关 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
纳思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不 ...
纳思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3-11 21:24
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 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金融衍 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 合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 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 45 亿美 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 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 售汇合同约 ...
纳思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纳思达: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11 21:24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工作报告[10]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审计流程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2]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一周内向董事长申诉[22] - 董事长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2]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4] - 公司在年报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6]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8]
纳思达: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3-11 21:24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5] 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或原任离任后三个月内聘任[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8] 辞职规定 - 任期内或督导期内辞职提前三个月提出[9] - 无故辞职或离职公司可限制股份套现等[9] 职责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2]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14] - 可要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14] 履职保障 - 公司保障其高管职权,提供便利和组织保障[13][30]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等报告[14] 信息管理 - 各部门按制度向其报告重大信息[15] - 未经审查认可相关人员不得发表未披露信息[15] 薪酬奖惩 - 享有对应薪酬福利并纳入长期激励计划[15] - 贡献突出予以表彰奖励,失职渎职承担责任[15]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
纳思达: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3-11 21:24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特指对外股权性质的长期投资,即本公司将货币 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诀窍、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以寻求短期 差价为目的的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上述短期投资 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对外投资内涵主要 有以下两个方面: (1)以资金、实物和无形财产等发起设立以赢利为目的、经工商注册的经济 实体的投资;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实施联合兼并企业、购买股权和增加股权的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1)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 ...
纳思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 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规定; (二)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1 ...
纳思达: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11 21: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在战略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