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0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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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00221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1-21 19:02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部审计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6] 评价报告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等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2]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天融信(002212)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11-21 19:02
制度修订 - 天融信科技集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1] 职责事项 - 独立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关注重大财务等问题[4] - 依托审计委员会监督财务信息质量等[2] - 担任审计委员的独立董事可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记录[3] - 应在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8]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意见,有异议需说明[5] - 有异议经专门会议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公司承担费用[10] - 关注年度报告编制信息保密[11]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6]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6]
天融信(0022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1 19:02
子公司交易审议规则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经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通过后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12]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经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先后通过后,提交集团公司股东会审议[13] 子公司投资与理财审议规则 - 子公司进行股票投资,应取得集团公司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证券投资,还应提交集团公司股东会审议[15] - 子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后提交集团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应取得集团公司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 子公司进行基金理财,应取得集团公司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金额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其他委托理财,还应提交集团公司股东会审议[15] - 子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经累计计算金额超过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应经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后提交集团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子公司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或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超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子公司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需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19] - 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人民币且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19] - 子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人民币且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子公司其他规定 - 子公司应每月向集团公司递交财务报表[28] - 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30] - 子公司应按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涉及自身的披露信息[33] - 子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35] - 本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相关独立董事事项按《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执行[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7] - 本制度中“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二类事项[38] -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天融信(002212) - 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2025-11-21 19:0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15] - 公司应在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15] - 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15]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8] - 季度报告应记载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内容[19] 披露要求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9] - 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披露[24]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披露[25]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披露[25]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须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须披露[28] 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须披露[28]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 -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9] - 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30] -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30倍且累计换手率达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30]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人员职责 - 定期报告编制等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工作[39]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发现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44]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76] - 部门和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违规,相关责任人受处分[76] 保密与管理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公司不同层面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1] - 重大信息泄密时相关人员应报告董事长、深交所并知会董秘[52]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54] 其他 - 临时报告经董事长审核签发,加盖公章由董事会发布[3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3] - 知悉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65]
天融信(002212)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11-21 19:02
公司治理 - 建立规范治理结构和健全内控,保护投资者权益[7] - 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保障股东权利,采用累积投票等方式[7] - 制定长期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9] 员工权益 - 遵守劳动法规,建立完善用人制度[10] - 建立员工权益保障管理制度[12] 产品与环保 - 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性,处理缺陷产品[22] - 将生态环保融入发展战略,履行环保责任[17] - 遵守产品安全法规,建立保障机制[19] 社会责任 - 从事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促进协调发展[3] - 设专门机构或专人协调与社区关系[21] -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2] 监督与报告 - 主动接受政府和监管机关监督检查[23] - 定期检查评价社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并报告[25] - 社会责任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6] 其他 - 科技创新遵循审慎和稳健原则[24]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可提意见建议[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1 19:02
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3] - 临时会议可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必要时召开[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审核 - 公司董事薪酬由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9]
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21 19:02
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 - 董事会秘书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1]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7][10]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9] 职责与义务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17] 保障与机制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保障并建立协调和激励机制[14][15] 其他规定 - 本制度相关表述含义及生效修改规则[22][23]
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21 19:02
制度修订 - 天融信科技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修订[1] 审计沟通与审核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前后与注册会计师沟通[2] - 审核年报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 报告提交与评估 - 向董事会提交年审履职评估报告等并年报披露[3] - 根据内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3] 保密与交易限制 - 编制审议年报期间委员需保密[3] - 期间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4]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5]
天融信(0022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1 19:02
人事变动 - 董事辞任自收报告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下相关人员立即停职或公司三十日内解职[7] 离职手续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股份[12] - 实际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2025年11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生效[1][20]
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1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将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可不受限[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23]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供财务资料[1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22] - 关注变更事务所情况,谨慎选聘有问题事务所[24]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