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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0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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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0022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 ...
滨江集团(0022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 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 ...
滨江集团(00224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 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 资; (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 委托理财是 ...
滨江集团(00224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业务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税前薪资,不包含国家规定的保 险、津贴及其他福利等。 1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分配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以完成既定 经营目标的情况为标准,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分配。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年度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 ...
滨江集团(0022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 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滨江集团(00224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第二章 管理内容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滨江房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 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1 第八条 公司存在对外报送信息的,应及时将报送依据、报送对象、报送信息的 类别、报送时间、业绩快报披露情况、对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的书面提醒、登记 情况等报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应严守上述条款,同时督促外 部单位或个人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 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买卖公 ...
滨江集团(002244)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 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债务工具投资人决策或者对公司偿债能 力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规定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和媒体上、 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市场公开披露;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的 定期报告以及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市场持续披 露。 第五条 信息 ...
滨江集团(002244)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投资决策流程 - 重大投资由业务部门调查分析,证券部负责上会审议及信息披露[4] - 需报董事会审批的项目先由战略委员会讨论后提交[5] 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6种情况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5][7] - 董事会权限以下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8] 累计计算与披露 - 十二个月内同类投资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 - 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9] 执行与监督 - 投资决策通过后由董事长等处理,业务部门执行[10] - 业务部门提交进展报告,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计划[10] - 审计监督部门跟踪检查,异常及时汇报[10]
滨江集团(00224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资助范围与限制 - 对外财务资助不包括对特定控股子公司资助[2]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2] 资助审议与要求 - 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有表决要求[6]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6] 资助相关职责与管理 - 财务部为资助主办部门,有多项职责[7] - 按要求披露资助信息及风险防范措施[10] 资助后续处理 - 已披露资助事项特定情形需及时说明[10] - 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10] 违规处理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经济责任[12]
滨江集团:上半年净利润18.53亿元 同比增长58.87%
证券时报网· 2025-08-26 17:1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54.49亿元 同比增长87.8% [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3亿元 同比增长58.87% [1] - 基本每股收益0.6元 [1] 业绩驱动因素 - 业绩增长主要系2025年上半年交付楼盘体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