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0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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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00224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制度修订 - 公司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1] 独立董事职责 - 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1] - 按流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记录签字[2] - 关注董事会会议程序等并提意见[3] - 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3] - 签署年报书面确认意见[3] - 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并报告[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资料[2]
滨江集团(00224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议事规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任职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5] 会议规定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11][12] 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4]
滨江集团(002244)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审计流程 - 公司领导层会计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进展[3] - 审计委员会20日内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4]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5] 报表审阅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2] 报告审议 -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后提交董事会[8] - 审计委员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报告给董事会[9] 其他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0] - 财务负责人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沟通[3] - 工作规程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4]
滨江集团(0022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未按时披露、财务报告违规等情形[5] 责任落实 - 发生重大差错董事会落实责任人并处分,如实披露情况[6] 处理规则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分轻重处理[7]
滨江集团(00224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 特定情况自相关完结或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4][5] - 最近3年内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5]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等情况公司应披露[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9] 决策权限 - 总经理经授权可决定特定资产总额交易事项[21] - 交易标的多项指标未达公司相应审计值10%或绝对金额限制有相关规定[22] - 总经理决策权限外交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其他 - 总经理因故代职超一个月提交董事会决定人选[12] - 公司重大事件总经理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2]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4]
滨江集团(0022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 ...
滨江集团(00224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杭州滨江房 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管理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 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及督促整改,以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 会计专 ...
滨江集团(0022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按照本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协助配合公司及时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依照相关执业规则的 ...
滨江集团(00224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 有公司股份。董事和 ...
滨江集团(00224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7:4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 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1 (二)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