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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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大洋电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8-05 20:13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证券代码:0022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八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20 ...
大洋电机: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4-08-05 20:13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该计划符合规定、程序合法,利于长期发展[1] - 董事会同意实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相关 - 关联董事鲁楚平等已回避表决[2] - 公告日期为2024年8月6日[3]
大洋电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5 20: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5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下午 15: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专人 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
大洋电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5 20: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5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下午 15:30 时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
大洋电机:大洋电机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8-05 20:13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增值权数量为29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8][28] - 激励对象为48人,是外籍及海外子公司中国籍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9][24] - 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4.61元/股[9][3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31]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审核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5]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2] 行权安排 - 股票增值权等待期分三次行权,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3] - 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37] 业绩考核 - 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45] - 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45] - 第三个行权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45]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公式为Q=Q0×(1+n)[51] - 配股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51] - 缩股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公式为Q=Q0×n[51] - 派息调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公式为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53]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69]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收益需按规定缴纳税费[6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71] - 公司控制权变更激励计划按原计划执行[71]
大洋电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8-05 20:13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大洋电机 股票代码:002249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 | 17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 不适用 | | --- | --- | --- | | | 20%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 | 不适用 | | | 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 | 不适用 | | | 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 年 10 | 是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 | | | | 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 | 是 | | | 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 ...
大洋电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洋电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05 20:13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员工不超72人,董监高8人[13][58] - 鲁楚平拟认购份额上限65.75万份,占比4.85%[14] - 徐海明拟认购份额上限135.05万份,占比9.97%[14] - 董监高持有份数上限395.90万份,占比29.22%[14] - 其他员工持有份数上限958.65万份,占比70.78%[15]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资金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数上限1354.55万份,设立时每份1元[15]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1354.55万元[18] -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586.36万股,占总股本0.24%[21] -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2.31元/股[21] 股票来源与回购情况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限586.36万股[20][59] - 2023年6 - 11月公司回购资金5091.283901万元,回购股份9518248股,占总股本0.40%[20]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48个月[24][58][67] - 解锁时点为过户之日起满12、24、36个月,比例40%、30%、30%[26][58][67]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8] 解锁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28]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9]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2%,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29]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 持有人会议提前5日通知,议案需50%(含)以上份额同意[35][37] - 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会前3日提临时提案[37]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38] - 管理委员会3名委员,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39] - 公司自行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32][64]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47]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终止,可提前或延长存续期[48]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规定 - 持有人按份额享资产收益权,放弃表决权[50] - 存续期内份额不得擅自处置,锁定期内不权益分配[50] - 锁定期后管理委员会择机售股决定收益分配[50] 其他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程序合规[57] - 参加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等,公司不提供资助[58]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未超股本总额10%[59] -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68][69][73]
大洋电机:关于大洋电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05 20:13
公司基本信息 - 2006年6月23日由大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5] - 2008年5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3200万股新股并在深交所上市[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注册资本为240251.0881万元人民币[8]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8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9] -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1354.55万元[10] - 股票来源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超586.36万股,占总股本0.24%[10] - 受让价格为2.31元/股[11] - 存续期48个月,可延长[14][22]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40%、30%、30%[15] - 购买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不超10%,任一持有人获股不超1%[23] - 多个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等,需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21]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等[21] -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大洋电机:大洋电机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8-05 20:13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1] 考核情况 - 考核范围为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对象[4] - 考核期间为行权前一会计年度,每年一次[13][14] 行权指标 - 2024 - 2026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18%、22%[8] - 2024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60%、70%[8] 其他 - 员工主管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结果,申诉复核需10个工作日[17] - 考核结果保密归档,计划结束三年后统一销毁[18]
大洋电机:大洋电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8-05 20:13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2人,董监高共8人[7]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1354.55万元,份数上限为1354.55万份[8] - 标的股票数量上限为586.36万股,源于2023年8 - 11月回购股票[9] - 2023年6 - 11月回购资金5091.283901万元,回购股份9518248股,占总股本0.40%[9] - 存续期48个月,可提前或延长终止[10] 解锁与考核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10] - 2024 - 2026年为考核年度,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12]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12]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以2021 - 2023年三年平均数为基数[13]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B等级标准系数为100%,D等级为80%,E等级为0%[13] 信息披露与会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意见书[15]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5]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份额持有人会前3日可提交临时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1] - 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23]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存续期[21]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或锁定期后股票全出售可终止,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可延长[28] - 管理委员会应于终止日后30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财产[29] 权益分配与处置 - 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有收益时可分配,按持有人份额比例进行[31][32] - 持有人按出资份额享有资产收益权,放弃表决权[31]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权益分配,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32] - 员工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等6种情形,已解锁未分配及未解锁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按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确定[34] - 持有人主动离职等5种情形,锁定期满份额原则不受影响,未解锁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35][40] - 员工退休且未造成负面影响,参与资格、收益和份额不受影响,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设考核指标[36] - 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锁定期满份额原则不受影响,未解锁份额按原始出资返还[36] - 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且未造成负面影响,参与资格、收益和份额不受影响,不设考核指标[37] 其他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授权自通过之日至计划实施完毕有效[26][27] - 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方案[33] - 其他未约定事项,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37]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承诺[39] -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会计及税收按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41] - 公司董监高放弃间接持股表决权,仅保留分红权等其他权利[41] - 员工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