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0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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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0022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直接持股总数2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自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至披露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不得买卖股票[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信息变更及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内报送《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应在15个交易日前提申请,每次披露减持区间不超3个月[20] - 预先披露减持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需披露进展情况[2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1]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2]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2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公告[24]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或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或实施期限届满时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结果[26]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6] - 增持结果公告需在增持行为完成后3日内披露[26] 其他规定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3] - 相关增持主体完成增持计划或提前终止需比照要求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27]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7]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1]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 买卖本公司证券需问询及董事会确认[35]
步步高(0022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轮值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内控总监。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
步步高(0022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 ...
步步高(002251) -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十一月 - 1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6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7 | - | | 第一节 | 股东 - | 7 |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6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7 |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9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2 |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7 | - | | 第一节 | 董事 - | 27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1 |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7 | - | | ...
步步高(0022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 准确、合法、完整,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2026年1月1日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
步步高(00225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主 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公司(包括子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等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经营业务及管理合法合规; (二)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明确业务职责和操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 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及会计资料的质 量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 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步步高(0022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
步步高(0022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 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 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信 ...
步步高(002251)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 第三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 称"重大事项")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 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单位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 (三)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委派的负责人或其他经公司指定为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 ...
步步高(00225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9 18:46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