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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0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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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19:54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 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 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 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 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1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
南山控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余明桂)
2024-03-29 19:5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 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余明桂: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中科技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等。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 1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 期 余明桂 中南财经政法 ...
南山控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19:5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暨 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 应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031 号 致: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首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达就公司注销首次股票期权激励 ...
南山控股: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9:5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 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按照程序 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 --- | --- | --- | | 2023.04.2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2.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3.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6.审议《公司 2 ...
南山控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3年12月31日)
2024-03-29 19:54
| 内 容 | 页 | 次 | | --- | --- |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 1-2 | | | 二、2023 年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 | 3-5 | | | 情况的说明 | | |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3 年度 中喜深特审 2024T00002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 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06-1008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2671430 传真:0755-22671410 邮箱:zxszcpa@163.com | | |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中喜深特审 2024T00002 号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 ...
南山控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19:54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新南 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 ...
南山控股: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19:54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 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 明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 永华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 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 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 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 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 ...
南山控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金隆)
2024-03-29 19:5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 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金隆: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历任九江商业银行、烽火科技有限公司、雅致集成房屋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 院院长,武汉工商学院副董事长、院长。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华商研究院院长、武汉工商学院董事、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等。 1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 ...
南山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8 18:5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1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057 号 致: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 ...
南山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8:5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8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国林先生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 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15-15:00。 特别提示: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6楼第二会议室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