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搜索文档
南山控股(002314)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6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1] - 应出席董事9名,8名现场出席,1名独立董事通讯参会[1] 人事变动 - 选举李鸿卫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届满[2][3] - 增补胡润结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3] 委员会调整 - 审议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议案,全票通过[3] - 明确各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3]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17日[4]
南山控股: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48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约9.11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 [1] - 主要案件包括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等,涉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等多地法院 [1][2]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共193笔,合计金额约1.16亿元 [3] 案件进展情况 - 部分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如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恒乐实业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 [2] - 公司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完成相关程序,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 [1] 对公司财务影响 - 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 [2]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2] 其他诉讼事项披露 - 除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
南山控股(002314) -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5-06-13 20:16
诉讼涉案金额 - 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涉案约9.11亿元,占净资产10.30%[1] 诉讼案件情况 - 2025年4月27日,下属公司起诉借款合同纠纷获受理[1] - 中建七局等多起诉讼一审审理中,部分已撤诉[8] 其他情况 - 公告披露日财产保全完成,暂缓披露原因消除[2] - 除累计诉讼外无应披露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4] - 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以生效判决/裁决为准[5]
南山控股(0023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9: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6 19:31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独立董事三人[7]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13] 决策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事项[3] - 董事长可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资产事项[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24] -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的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29]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16] 人员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做出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方可通过[35]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须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全面、及时、准确披露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或决议[42]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9: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
南山控股(0023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6 19: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 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9: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9: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 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 ...
南山控股(0023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9: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