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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16:48
tiantailaw.com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月 tiantailaw.com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一、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公司保证上述文件和证言真实、 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焦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因焦点科技拟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
焦点科技(002315.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16.38%
智通财经网· 2025-10-27 16:47
智通财经APP讯,焦点科技(002315.SZ)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3亿 元,同比增长16.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1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4亿元,同比增长14.60%。 ...
焦点科技(002315.SZ):前三季净利润4.16亿元 同比增长16.38%
格隆汇APP· 2025-10-27 16:44
格隆汇10月27日丨焦点科技(002315.SZ)公布三季度报告,前三季营业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1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1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4.04亿元,同比增长14.60%。 ...
焦点科技(002315)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7 16: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 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 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 ...
焦点科技(002315)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7 16:15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
焦点科技(002315)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6:15
财报与审计 - 表决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 审议通过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5] 规则调整 - 审议通过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6][7] - 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8] 利润分配 - 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7,235,869,每10股派现6元,共派发190,341,521.40元[8]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28.44元/股[8]
焦点科技(00231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6:1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9名董事全到[1] - 全体董事9票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时间为11月18日下午2点[19] 财报与审计 - 全体董事9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 - 全体董事9票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4] 制度修订 - 全体董事9票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6]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获全体董事9票同意通过,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7][8][9][10][11][12][13][14][15][16][17] 激励与分红 - 全体董事6票同意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28.44元/股[18] - 2025年半年度以6月30日总股本3.17亿为基数,每10股派现6元,共派1.90亿元[18]
焦点科技(00231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6: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87亿元,同比增长17.0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4.03亿元,同比增长16.29%[4]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4.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2%[21]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亿元,同比微降1.9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亿元,同比增长16.38%[4] - 公司净利润为4.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4%[22]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3123元,同比增长16.2%[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82%,同比增加1.36个百分点[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公司销售费用为4.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5%[21] - 公司研发费用为1.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2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6.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5%[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1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4%[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2.52%[4][10]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16.82亿元人民币[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5%[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8万元人民币,同比亏损收窄25.2%[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15亿元人民币,同比亏损收窄23.5%[2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69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5.4%[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721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净减少2.363亿元人民币[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572亿元人民币[25] 业务线表现:中国制造网平台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平台收费会员数为29,214位,较去年同期增加2,546位[1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购买过AI麦可的会员数为15,687位(不含试用体验包客户)[16] 资产与负债状况 - 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33亿元,较期初(2024年12月31日)的15.57亿元增长24.1%[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55.03%至1.59亿元,主要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7] - 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59亿元,较期初的1.02亿元增长55.1%[18] - 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7.71亿元,较期初的6.71亿元增长14.9%[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9.63%至6.51亿元,主要因一年期以上长期存款减少[7] - 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6.51亿元,较期初的10.79亿元下降39.6%[19] - 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为11.31亿元,较期初的11.53亿元略有下降[19] - 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5,744万元,较期初的1.16亿元下降50.5%[19] - 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为42.75亿元,较期初的42.19亿元增长1.3%[19] - 公司总资产为42.75亿元人民币,负债合计为16.36亿元人民币[20]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39亿元人民币,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6.18亿元人民币[20] 其他收益与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102.14%至239.15万元,主要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9]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增长448.93%至237.56万元,主要因转回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贷款减值准备[9]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255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8%[2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总股本为317,235,869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共计派发190,341,521.40元[14]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26]
焦点科技:第三季度净利润1.22亿元,下降1.98%
新浪财经· 2025-10-27 16:02
公司第三季度业绩 - 第三季度营收为4.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01%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2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8%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业绩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14.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29%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4.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8% [1]
焦点科技(0023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01
信息披露时间 - 证券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文件[10]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七种情形之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有三种情形之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20]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满足特定情形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3] 重大事项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立即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及时披露[25][26][30]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按规定提交并披露相关文件[22]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6] - 重大事项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7]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可能有较大影响时参照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29]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31] 暂缓、豁免披露 - 有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等可依法豁免披露[32]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33]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4]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3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9]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0] - 各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1] 信息披露流程与保管 - 定期报告草拟、审核、通报、发布有明确程序[37] - 临时公告草拟、审核、通报、发布有明确程序[38]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1]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59]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60] - 各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61]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督促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62]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4]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经济处罚责任人[6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6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0月生效[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