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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0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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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0023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8]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9]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职责与履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12]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受妨碍可向深交所报告[13]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5][17]
华英农业(002321) - 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运行规则 - 人数少于三人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尽快选新委员[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4]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十年[15] 决策流程 - 战略投资部负责前期准备[11] - 决策需承办单位上报资料,经多环节提交提案[11][13] 职责与生效 - 负责公司长期战略等研究并提建议[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0]
华英农业(0023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原则与目的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稳定关系等[4][5]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相关机构[6]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沟通方式与机制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7] - 官网设专栏并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7] - 对投资者来访、调研实行预约登记制[7]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8] - 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机制[11]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3] - 存在六种情形时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14] - 股东会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4] 其他职责与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八项主要职责[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5]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出现八种情形[16] - 工作人员需具备四种素质和技能[16]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8] - 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华英农业(0023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减持不超3个月[6] - 董事和高管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增持不超6个月[6]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告[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及配偶等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收益归公司并披露[10] 股份转让额度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3] - 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上年末(无限售+有限售)×25%[1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变动情况[18] - 董高人员需在5种情况下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8]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申报数据视为向深交所提交持股管理申请[19] - 董高人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受限股份不得转融通出借[20] - 董高人员违规,董事会秘书将报告董事会、深交所和证监局派出机构[22]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董高人员证券账户股份做锁定、解锁处理[22]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高人员股份可被锁定,锁定期内收益权等不受影响[2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5][26]
华英农业(002321)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定期报告相关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报需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 定期报告编制按预约披露时间、制定计划、审计等流程进行[16]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季报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4] 汇报与沟通 - 管理层应在年度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8] -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9] 审计与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报审议表决,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14] 披露与问询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组织编制和披露,证券部协调实施[13] - 定期报告披露后,公司需及时回复监管问询[1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等七种情形应在一个月内预告[18]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三项情形之一应在十五日内预告[19] - 特定条件下可免披露年度或半年度业绩预告[19][20]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收低于3亿元应进行年度业绩预告[18]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合理、准确披露业绩预告[20] - 公司应拒绝外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报送要求及内幕信息报送[24] - 若各部门或子公司提供材料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5]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华英农业(002321)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印章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分公司印章管理使用[2] - 印章含公司公章等具法律效力印章(含电子章)[3] 管理权责 - 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公章保管等,财务部负责财务章等[6] - 董事长办公室统一归口印章刻制,按分级审批[8] 使用规则 - 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签批人不保管[11] - 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不同印章流程不同[15] 特殊情况 - 非特殊不携章外出或外借,特殊需审批[16] - 废止印章妥善保管至少三年后销毁[9] 违规处理与执行 - 非法刻制追究法律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修改亦同[23]
华英农业(002321)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工作机构与职责 - 审计监察部为日常工作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2] - 审计监察部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4] 审议与报告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3] -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应含董事会对内控报告真实性的声明等内容[1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紧急会议不受此限[18] - 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 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9] - 认为必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支付[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2] 年报审计职责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中需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多项职责[24]
华英农业(0023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任期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总经理任职出现不符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5] 会议规则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重要情况随时开,无议题不开[11] - 会议通知提前1日发,须半数以上高管参加,同意票过半数[11][12] - 特定情形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审计要求 - 总经理及高管任期内调离等须进行离任审计[19] 生效时间 - 公司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落款为2025年11月[23][24]
华英农业(0023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况需审计[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十类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七类内容[13]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三类内容[13]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需披露[25] 担保关注事项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关注[2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关注[2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人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9][30] 诉讼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涉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被撤销或无效诉讼、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需及时披露,未达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也需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原因消除后需及时披露[33][34][3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经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3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况需及时披露[3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因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和深交所[36] 其他规定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董事会[4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4]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5]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47] - 公司根据规定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制度[48]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控和财务信息进行检查监督[48]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1]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53]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地址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华英大厦,电话0376 - 3119878/3119917,传真0376 - 3119917[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被处分[56][57]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等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7] - 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公司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7]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57]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追责[57] -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公司董事会[6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1]
华英农业(0023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20:16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需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2至4项无论金额均报告,其余涉指标占比10%以上且达一定金额需报告[7][8] - 关联交易超30万(自然人)或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法人)需报告[9][10]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关注[10]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11]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控制情况变化需关注[15]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重视[15] - 大股东涉收购或股份权益变动需报告[15] 重大风险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3]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为报告义务人到股东会[20] 报告方式 - 实行事前、实时与定期报告结合,交易达标准事前报,重大诉讼实时报,交易按月定期报[24]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瞒报等致上报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 管理责任 - 重大信息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