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002346)

搜索文档
柘中股份(00234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04 18:0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7月19日公告召开,8月4日下午14:00召开[5][7]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4日多个时段[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4日9:15至15:00[7] 出席情况 - 现场2人代表247,535,151股,占比56.0573%[8] - 网络114人代表5,817,300股,占比1.3174%[9] 会议结果 - 审议通过3项议案[12] -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资格有效[13]
柘中股份:累计回购约221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12:51
公司股份回购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约2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 [1] - 股份回购最高成交价11.5元/股最低成交价9.44元/股累计成交金额约2.41亿元 [1] 营业收入构成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工业占比97.27%建筑安装业占比2.73% [1]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02 07:18
回购股份进展 -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拟使用自有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A股股份,数量区间为3,000万至3,300万股,金额区间为3亿至3.3亿元,价格上限11.5元/股,期限12个月[1]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已回购22,100,110股(占总股本5%),成交金额2.41亿元,最高价11.5元/股,最低价9.44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及专项贷款[2] - 2025年6月13日起因权益分派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至11.03元/股,当前回购实施符合法规及原定方案要求[2] 基金份额转让 - 公司2022年9月参与设立柘中君信基金(总规模12亿元),认缴出资3亿元占比25%[9] - 2025年8月拟将未实缴的5%份额(对应认缴6,000万元)分别转让给悦来港(3.33%份额/4,000万元)和君信投管(1.67%份额/2,000万元),转让价款均为0元[10] - 交易对手方悦来港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资产管理及房地产开发;君信投管注册资本1,818万元,主营股权投资管理,两者均非失信被执行人[11][12] - 柘中君信基金为私募股权基金,转让后权属清晰无抵押或司法限制,但需完成工商变更及基金业协会备案[13][14]
柘中股份(002346.SZ):累计回购5%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8-01 20:02
柘中股份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2,100,110股占总股本比例5% [1] - 回购最高成交价11 5元/股最低成交价9 44元/股 [1] - 累计成交金额241,477,274 84元不含交易费用 [1]
柘中股份(002346)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8-01 19:33
股份回购计划 - 2024年11月28日拟回购3000 - 3300万股,金额3 - 3.3亿元,价格不超11.5元/股[1] - 2025年6月13日回购价格上限调为11.03元/股[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回购22100110股,占总股本5%[2] - 最高成交价11.5元/股,最低9.44元/股,累计成交241477274.84元[2] 其他 - 回购资金来自自有及专项贷款,实施合规[3] - 将在期限内继续回购并披露信息[5]
柘中股份(002346) -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5-08-01 19:30
基金出资与转让 - 2022年9月公司参与设立柘中君信基金,认缴3亿占25%,总额12亿[2] - 公司拟转让部分份额给悦来港和君信投管[3] - 转让后公司认缴2.4亿,占比20%[6] 其他股东情况 - 上海爱建君信、爱建集团、松江创投在基金有认缴出资[6] 风险提示 - 基金投资有回报期长等风险,转让需变更备案[7,9]
柘中股份:拟转让柘中君信基金4000万元财产份额
快讯· 2025-08-01 19:25
柘中股份基金份额转让 - 公司拟将持有的柘中君信基金认缴未实缴部分对应的3 33%财产份额转让给悦来港 对应认缴出资金额4000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0元 转让价款0元 [1] - 公司拟将持有的柘中君信基金认缴未实缴部分对应的1 67%财产份额转让给君信投管 对应认缴出资金额2000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0元 转让价款0元 [1] -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承担对应基金财产份额的出资义务 [1]
柘中股份: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36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披露,法定代表人蒋陆峰,经营范围涵盖钢筋混凝土管桩销售、地基工程施工、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等业务 [3] - 公司股票于2010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46,简称柘中股份 [4] - 公司不存在需要解散或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3][4]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原则,不存在利用员工持股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4] - 计划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公司不以摊派或强制方式要求员工参加 [5] - 计划遵循风险自担原则,参与者盈亏自负且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5] - 参与者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监事、核心骨干和基层员工,需在计划有效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 - 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总额不超过7312.7125万元 [5]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普通股 [6] - 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 [6] - 持股规模不超过585.0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4157.5416万股的1.32%,全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持有人不超过1% [6][7] - 计划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选举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及股东权利行使 [7] - 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7][8] 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8] -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计划发表同意意见,认为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8] - 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9]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及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8][9] 融资参与方式 - 存续期内若公司进行配股、增发或可转债融资,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方案,需经持有人会议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11]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披露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11] - 随着计划推进,公司需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柘中股份(002346)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30 2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57.5416万元[13] - 2010年1月可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新股[14] - 2010年1月28日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代码“002346”[14] 员工持股计划 - 2025年7月18日审议通过《持股计划(草案)》[15]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12.7125万元[17] - 存续期为60个月[18] - 持股规模不超过5,850,170股,占股本总额1.32%[19] 相关流程 - 2025年7月18日征求员工意见、发表核查意见等[23][24] - 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6] - 2025年7月19日公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30] - 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7月30日出具[35]
柘中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5
监事会会议决议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朱梅红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了两项议案,均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3]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草案明确禁止通过摊派或强制分配方式要求员工参与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 [1]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草案配套制定,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可保障计划顺利实施且不损害股东权益 [2] - 管理办法全文同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与草案形成完整执行框架 [2] 关联监事回避情况 - 监事朱梅红、杨海来、吴承敏作为关联方回避两项议案表决,导致监事会无法对议案作出决议 [2][3] - 两项议案均因回避机制触发,需由股东大会直接审议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