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0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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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投资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占净资产超20%且超1.5亿元等七类情况[6] - 董事会审议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占净资产不超20%或金额在1.5亿元以下等七类情况[7] - 董事长决策对外投资总额低于净资产绝对值2%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8] 投资分类与程序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指一年内能随时变现投资[13] - 短期投资由财务中心编表,指定人员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7]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23] - 长期投资经评审小组初评、分析,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6] 投资管理组织与职责 - 对外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10] - 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效益评估、筹资、出资手续等[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项目事前效益审计和定期审计[14] 投资相关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根据实际调整,方案须经有权机构批准[17] - 长期投资合同需法律顾问审核、授权决策机构批准,投资完成应取得有效凭据[17] - 公司在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18]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20]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控股公司还应派出董事长等人员[22] 财务与会计管理 - 财务中心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24] - 公司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5]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5]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新北洋(00237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0 18: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平台性质与要求 - 互动易平台是深交所搭建的法定信息披露补充平台[2] - 发布信息应坚守诚信,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管理与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互动易平台问题收集、拟订回复等[10] - 信息发布和回复有收集、起草、审核、发布等流程[11] 制度生效 - 制度解释和修订由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后生效[13]
新北洋(00237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0 18:31
董事离职情形 - 包含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主动辞职、公司解任等情形[4] 董事辞职规定 - 需提交书面报告,部分情况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6] 免职解聘程序 - 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或职工代表大会半数通过[7] 离职后续处理 - 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涉财务需离任审计,5日内核查承诺[9][17] 信息披露与责任 - 披露离职信息,不符规定尽快继任,可追赔偿[11][13][18]
新北洋(00237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信息管理 - 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2] - 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等[2] 保密义务 - 董事等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报送时书面提醒外部单位人员保密[3] 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3] - 年报相关信息报送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3]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信息泄露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违反制度使用信息公司依法追责[4]
新北洋(002376)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内部控制制度 - 涵盖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三个层面及各类业务[3] - 审计部每年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检查评估一次[6] 发展战略与决策 - 公司发展战略需经专家评审、董事会和战略委员会审议、股东会批准[8] 社会责任 - 重视安全生产,加大投入和维护管理,开展教育并建立预警报告机制[11] -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和考核制度[11] - 注重环保和资源节约,加大投入,改进工艺,降低能耗和排放[11] - 努力促进就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保障劳动者权益[12] - 依法保护员工权益,完善培训、薪酬、休息等机制[12] - 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内部慈善爱心基金会进行救助[13] 人力资源管理 - 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年度需求计划,完善引进制度[18] - 建立人力资源激励约束机制,设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19]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22] - 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22]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审计部每季度检查[23] 财务管理 - 货币资金管理遵循预算管理、内控制度、内控程序原则[25] - 实施货币资金集中统一调度管理制度[26] 采购与销售管理 - 采购业务实行年度、月度采购预算管理制度[28] - 制定年度和月度销售计划,并经审批后执行[30] - 健全销售合同订立及审批制度,选择恰当结算方式[31] 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与担保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33]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投资风险[37] - 指定专门机构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评估,监督执行进展[38]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40] - 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能力[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下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42]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44] - 当出现影响股价情形时,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44] - 董事会秘书应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按流程进行披露[45] 内控缺陷评价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利润表相关时,不同错报金额对应不同缺陷等级[47]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资产管理相关时,不同错报金额对应不同缺陷等级[4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执行[48] 内控检查与报告 - 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控缺陷,评估执行效果和效率并提改进建议[50]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内控运行情况,形成内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报[50] - 发现重大异常可能或已受重大损失,立即报告董事会并抄报审计委员会[51] - 董事会依据内审报告审议评估内控情况,形成内控自我评价报告[51] 其他 - 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52]
新北洋(0023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为保密负责人[2] - 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及披露内容[3] - 依法披露前及知情人获悉后需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11]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5] 报备要求 - 报送年报、半年报、高送转方案等文件时需报备登记表[14] 重大事项处理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9]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9] 信息核查与监督 - 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20] 股份交易与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申报[2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按规定披露、监督、管理[22] - 其他知情人股份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管理[22] 保密责任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24] - 相关人员应控制知情范围,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保密协议[24] - 违反制度泄露或交易责任人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新北洋(0023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人员与报告要求 - 公司内部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报告出具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审计职责 - 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管理等审计监督[7] - 内部审计部负责检查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8] - 内部审计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8] - 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监督[8] - 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8] 审计制度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工作管理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9] - 审计计划至少每年制定一次[15] 审计项目要求 - 每个审计项目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15] - 实施审计项目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项目除外)[15] 审计报告沟通 - 审计报告出具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10日内未提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17]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年初报当年审计工作计划,每季度汇报执行情况和问题,年度总结汇报[19]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公司和个人,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表扬或奖励建议[25]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情况的相关人员,报公司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25] - 对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内审人员,经审计负责人批准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2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修订[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7]
新北洋(00237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日,经同意可即时召开[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8] 其他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19]
新北洋(00237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0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期限不超两个月[5] - 信息为国家秘密可按规定豁免披露[5] 披露条件与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7] - 涉国家、商业秘密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8]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8] - 涉商业秘密需登记额外事项,特定情形及时披露[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新北洋(0023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8:3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公司[2] 信息报告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控人需报告重大信息[3]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9] 重大信息范畴 - 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6] - 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 - 含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7] - 含回购股份相关事项[7]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特定时点预报重大信息[11] - 重大事件未如期交付或过户超3个月,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先电话报告,再传真和邮寄书面文件[12] 信息处理职责 - 各部门及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及时准确提供资料[13]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13] - 董事会和高管敦促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13]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内部重大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处理[13] 责任与制度说明 - 未及时上报信息处分责任人,造成损失追究赔偿责任[13]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5]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