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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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0023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外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的情况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6]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6]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责任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责[17]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等擅自越权签署或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公司应追究责任[19] 检查与制度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提供担保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东山精密(0023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决议执行与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9]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董事会应在公告中说明[4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49] 其他规定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应说明涉及金额等详情,需评估等的应在股东会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情况[50] -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由董事会提案,解聘或不再续聘应说明原因,辞聘的需在下一次股东会说明[36]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等指定地方,经公证的授权文件也需备置[38]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等多项内容[38]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相关凭证存在多种情况之一视为出席资格无效[39] - 已登记股东应出示身份证件并在签到簿签字,未登记股东经批准提交规定文件审核合格可参加[42] - 有资格出席股东会的人员包括股东等,其他人士不得入场[43] - 大会主持人可要求无资格出席等五类人员退场,不服从可采取措施[45]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发言应先举手示意[46]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原则,不得给予股东额外经济利益[46] -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批后,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或转增事项[49] - 董事长督促检查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4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49] - 规则与相关法律相悖时按有关规定执行[49] - 规则修改情形包括与规定抵触或股东会决定修改[50]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50]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0]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应提前5天,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8] - 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1]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有权撤销职务[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保管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1] 生效情况 - 细则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0][12]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3] 人员组成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或董事长担任[5] 任期情况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提议召开,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2]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4]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解聘条件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6] - 履职重大错误疏漏致投资者重大损失1个月内解聘[6] - 违反法规致公司、投资者重大损失1个月内解聘[6]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任职及离任后持续保密[10]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7] - 细则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东山精密(0023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8]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8] - 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10]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2]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应将信息披露制度内容通报给实际控制人等[18]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定期报告还载于指定证券交易所网站[22]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22] - 董事长等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有时间和内容要求[22]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23]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3]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并完成披露,需多环节审核[24] - 临时报告编制与披露分情况按相应程序进行[26] 信息保密与管理 - 接触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9]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29] - 按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29]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等[29]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披露未公开信息[29] - 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9] - 未披露信息难保密等时应立即披露[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战略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产生方式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会议提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8] - 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1]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9:02
董事任期与职责 - 每届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1] - 董事离职后3年内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仍有效[13] 董事会会议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4]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开临时会[2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31]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7][29] - 参与致公司受损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可免责[31] - 董事不签字且不说明视为同意会议记录内容[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3] 交易关注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十二个月内累计占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1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营收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关注[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关注[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关注[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关注[16]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三十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16] 其他 - 如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13]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决议等[14] - 超议事规则或授权范围事项,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长可跟踪决议实施,要求总经理纠正违规[3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负责解释[34]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19:02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辞职情况[5] 人员离职手续 - 董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董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人员离职责任 - 任期未满董高擅自离职致损失应担责[13] - 离职董高违规致损失公司有权索赔[1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董事解任规定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报告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5]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高,公司可能需补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