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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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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审计制度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对董事会负责[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10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0] - 审计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4] - 审计部对主要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14] - 内部审计人员有关联关系应回避[21] - 内部审计机构经费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2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9]
嘉欣丝绸(00240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每股份投票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2] -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3] 投票表决权计算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表决权为股份总数乘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 - 选举独立董事时,表决权为股份总数乘应选独立董事人数[6] - 股东会多轮选举需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算表决权[6]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当选需超出席股份总数二分之一[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9] - 第二轮仍未达三分之二,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3] - 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董事和高管辞职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并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4] - 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职务解除 - 特定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职务[5]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无理由解任需赔偿[6] 离职手续 - 正式离职5日办妥移交手续[8] - 公司审查离职人员,董事会秘书登记承诺并季度核查[10] 股份减持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年减持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离职约束 - 离职人员不得干扰经营、损害利益,保密义务仍有效[12] - 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13]
嘉欣丝绸(00240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召开请求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召开形式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分别进行[26]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弃权处理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6]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6] 结果公布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26] 查验与记录 -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查验投票结果,决议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26] 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应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2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规则修改 - 本议事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5]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6]
嘉欣丝绸(00240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重大事项报送 - 公司进行10类重大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报送知情人档案[11] 管理机构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 证券事务部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工作[3]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流转应控制知悉范围和传递环节,杜绝无关人员接触[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括多项信息[9]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除填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记载进展,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知情人管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事会秘书,董秘告知保密义务并控制传递和范围[12] - 董秘组织填写知情人档案并核实确保内容真实准确[12] - 公司按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备知情人登记[1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责任人和知情人违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公司视情况提示风险、终止合作等[15]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交易,公司自查、追缴收益并报备[16] 外部单位信息管理 - 外部单位报送内幕信息需审批,报送时提示保密并登记[18] - 外部单位信息泄露,公司报告公告并追究责任,视情移送查处[19]
嘉欣丝绸(00240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2025年11月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形成投资服务理念等[4]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8]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素养[8] 合规要求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10] 工作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2][13]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2] 活动安排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说明会应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14]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5] 调研沟通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除特定情形外,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6] 联系渠道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公告,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16] 平台交流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信息,回复问题应注重公平、诚信[17]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不得使用误导性语言[18] - 平台信息受质疑且涉及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8] 档案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嘉欣丝绸(0024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特定犯罪刑罚执行等情形人员不能担任董事[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7] - 董事会设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8] 董事提名与选举 - 现任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 - 董事长等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董事辞任与义务 - 董事辞任需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董事离任后1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11] 独立董事任职与管理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9]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等[29] 董事会权限 - 处置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32] - 抵押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的资产[32] - 进行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的借贷等业务[32] - 进行不超1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32] - 进行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32] - 审议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33]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的担保[34]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的担保[3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2]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42]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3] 其他规定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52]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52]
嘉欣丝绸(00240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对不超1500万元资产处置(非关联交易)有审批权[9] - 对不超5000万元对外投资(非关联交易)有审批权[9] - 对不超2000万元借贷、委托经营有审批权[9] - 对年度不超200万元捐赠有审批权[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15] - 重大安全或产品质量事故损失超100万应立即召开临时会议[15] 会议要求 - 例会由相关人员汇报工作,讨论经营专门问题[16] - 需充分讨论公司管理制度草案等[16] - 应控制时间,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并记录[16] - 讨论资金运用等事项后向董事会汇报方案[16] 职责要求 - 行使职权不得违背或超越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18] - 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经营情况,年终接受考核[19] - 按要求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保证报告真实[19] - 经营重大问题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19] - 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19]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1月13日生效[21][22]
嘉欣丝绸(002404)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三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16]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7]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8] 会议资料与费用 - 按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24] 津贴与工作时间 - 年度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生效与修改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嘉欣丝绸(002404)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2 17: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350万股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005.1541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6,005.1541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与出资 -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出资320万,占总股本10%[12] - 浙江丝绸集团公司出资640万,占总股本20%[12] - 嘉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320万,占总股本10%[12] - 周国建出资960万,占总股本30%[12] - 其余307名自然人出资960万,占总股本30%[12]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3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核心业务人员任职期间上市2年内不得转让,两年后每年转让不超发行上市时所持有总数50%,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24][25] 公司决策与会议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1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3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39] 投票与记录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20年[4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相关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2]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5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8]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处置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65] - 董事会有权进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的资产抵押和借贷等业务[65] - 董事会有权进行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65] - 董事会有权进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65] - 董事会有权审议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66] 独立董事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74] 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9]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2名[81][82]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6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85][86]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1] - 不同阶段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规定[94]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5]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5]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0]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60天通知[100]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1]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