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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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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 2024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4-30 09:22
公司业务概况 - 一季度液体销售总体较为平稳,销量略有上涨,销售均价略有下降,各区域表现略有差异[1] - 公司气体业务毛利情况难以准确区分,通常按项目核算综合收益[2] 国际化战略 - 公司2024年将加快国际化步伐,包括设备出口和气体投资[4] - 设备出口方面将建立专业化外贸团队加强境外市场开拓,关注海外气体投资机会[4] - 公司将加快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加强适应国际化经营的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4] 气体投资布局 - 公司在气体投资地域方面没有特别限制,希望在经济活跃区域扩大影响力,或在尚未布局区域实现突破[5] - 无论传统行业还是新兴行业,公司都会积极关注客户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5] 电子气及特气业务 - 公司成立电子气体事业部,随着应用场景增加和芯片国产化推进,将加大电子大宗气项目投资[6] - 电子特气领域,公司希望做强现有特气业务的同时加快拓展特气品类,提升特气业务竞争力[6] 产能规划 - 目前公司暂无大规模扩大空分制造产能的计划,如有显著新增需求会考虑技改等柔性增产[7] 价格走势 - 近期液氧、液氮价格一直处低位,稀有气体价格也处于历史低位,未来继续下降空间有限[8][9] - 随着下游需求复苏,液体和稀有气体价格有望逐步回暖[9] 新签订单情况 - 一季度公司新签气体项目下游客户以化工行业为主,海外信息也较多[10] 投资风险管控 - 管道气项目主要风险为用户持续经营风险,公司通过全面尽调评估项目可行性和用户实力[11] - 项目运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客户生产经营情况,以控制投资风险[11] - 公司与客户签订15-20年管道气供应合同,价格相对稳定[12] 设备业务 - 近年来公司设备业务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13]
杭氧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5 18:45
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25日公司聘任金茜茜为证券事务代表[2] - 金茜茜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金茜茜1985年1月出生,2010年8月参加工作[4] - 金茜茜历任杭氧集团及股份多个会计岗位,现任职会计部副部长[4] - 金茜茜持有公司股票20,500股[4]
杭氧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8:39
财报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占比100%[1] - 审议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自批准日施行,原办法废止,同意票占比100%[2] 贷款提供 - 为全资子公司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13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3] - 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5] - 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6] - 为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15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7] 人员聘任 - 同意聘任金茜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票占比100%[8]
杭氧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8:37
财报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 - 审议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原办法废止[3] 贷款提供 - 为全资子公司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13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5] - 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6] - 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7] - 为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1500万元3年期委托贷款[8] 人事聘任 - 同意聘任金茜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9]
杭氧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4-04-25 18:37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人员与责任 - 内部审计人员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一般不少于1次[8] -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5] 组织架构 -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公告[7] 工作内容 - 审计部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11] - 审计部应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含重大事项[12]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合同等多方面内容[13]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资产运营等情况[13]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担保风险等要点[14] 审计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发表意见[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股份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2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2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每5年对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各级相关子企业审计1次[26] 审计流程 - 审计工作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26] - 审计工作组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审计时送达[27] - 被审计对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意见[29] 整改期限 - 短期内可完成整改的期限不超60日,分阶段限时整改不超1年,制度建设层面整改不超5年[34]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6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34] - 审计部在收到整改报告15个工作日内认定整改结果[35] 其他 -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41] - 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废止[42]
杭氧股份(00243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8:37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3.05亿元,上年同期32.88亿元,同比增长0.51%[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亿元,上年同期2.76亿元,同比下降26.15%[3]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亿元,上年同期3.93亿元,同比下降26.58%[3]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30.05亿元,上年度末226.2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0%[3]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1.66亿元,上年度末88.9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02%[3] - 公司资产总计从期初的226.20亿元增长至期末的230.05亿元,增幅约1.70%[14,1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期初的100.82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03.29亿元,增幅约2.46%[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期初的88.97亿元增长至期末的91.66亿元,增幅约3.02%[15]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33.05亿元,上期为32.88亿元[16]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30.30亿元,上期为29.01亿元[16] - 本期营业利润为2.94亿元,上期为3.95亿元[17] - 本期净利润为2.22亿元,上期为2.95亿元[17]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上期为0.28元[17] 资产负债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预付款项期末15.39亿元,期初11.27亿元,变动幅度36.49%,系预付外部货款增加所致[5] - 租赁负债期末4393.04万元,期初2803.90万元,变动幅度56.68%,系本期新增房屋租赁所致[5] - 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113.65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16.30亿元,增幅约2.33%[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112.55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13.75亿元,增幅约1.07%[14] - 负债合计从期初的125.39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26.76亿元,增幅约1.10%[14] - 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84.62亿元增长至期末的87.83亿元,增幅约3.80%[14] - 非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40.77亿元降至期末的38.93亿元,降幅约4.51%[14] - 应收账款从期初的16.68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8.35亿元,增幅约9.93%[13] - 预付款项从期初的11.27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5.39亿元,增幅约36.53%[13] 费用及税金关键指标变化 - 税金及附加本期2575.47万元,上年同期1678.56万元,变动幅度53.43%,系城建税等增加所致[5] - 财务费用本期1646.90万元,上年同期2924.60万元,变动幅度 -43.69%,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损益变动所致[5] - 本期税金及附加为2575.47万元,上期为1678.56万元[16] - 本期销售费用为4464.02万元,上期为4180.55万元[16] - 本期管理费用为1.94亿元,上期为2.31亿元[16] - 本期研发费用为1.02亿元,上期为1.05亿元[16] - 本期财务费用为1646.90万元,上期为2924.60万元[16] 现金流量关键指标变化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 -157.47万元,上年同期 -5601.46万元,变动幅度97.19%,系本期吸收投资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8.96亿元,上期为24.64亿元,同比下降约23.02%[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6.07亿元,上期为20.70亿元,同比下降约22.3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89亿元,上期为3.93亿元,同比下降约26.58%[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08.20万元,上期为202.46万元,同比增长约2.83%[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4.15亿元,上期为3.69亿元,同比增长约12.47%[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4.13亿元,上期为 -3.67亿元,亏损扩大约12.52%[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4.95亿元,上期为2.53亿元,同比增长约95.29%[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4.96亿元,上期为3.09亿元,同比增长约60.56%[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157.47万元,上期为 -5601.46万元,亏损大幅缩小[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1.27亿元,上期为 -3023.46万元,亏损扩大[19] 股东持股情况 - 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31%,持股数量524,754,485股[7]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5%,持股数量34,949,267股[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4%,持股数量28,964,060股[7]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持股比例2.54%,持股数量25,036,789股[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持股比例2.29%,持股数量22,588,471股[7] 特定基金股东持股变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期初持股2,765,634股,占总股本0.28%,期初转融通出借未归还795,600股,占0.08%,期末持股5,904,782股,占0.60%,期末转融通出借未归还425,600股,占0.04%[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新增,期末转融通出借未归还数量425,600股,占总股本0.04%,期末股东相关股份数合计6,330,382股,占0.64%[10]
杭氧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4-23 16:25
人事变动 - 杭氧集团证券事务代表高春凤因工作调动申请辞职[2] -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生效,之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4月24日[3]
杭氧股份: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20:22
股东大会时间 - 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公告[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14点30分召开[5]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 - 15:00[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5日[7]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7人,持股529,356,623万股,占总股本53.7984%[7] - 网络投票股东17名,代表股份55,893,647股,占总股本5.6805%[7] 提案审议情况 - 本次审议12项提案[6] - 多项提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部分达100%[10][11][12][13][14]
杭氧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0:2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3月28日披露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4] - 2024年4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5] - 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综合楼A楼会议室[5]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44名,代表股份585,250,270股,占总股本59.4789%[6]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7名,代表股份529,356,623股,占总股本53.7984%[6]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7名,代表股份55,893,647股,占总股本5.6805%[6] - 参加表决中小投资者共34人,代表股份59,700,785股,占总股本6.0674%[6] 提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585,211,270股,占比99.99334%[10] - 《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反对428,629股,占比0.0732%[11] -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提案》同意585,250,270股,占比100.0000%[16] - 《聘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反对1,099,558股,占比0.1879%[18]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同意585,250,270股,占比100.0000%[19] -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同意585,250,170股,占比99.99998%[20] 其他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2023年度述职[21][22] - 律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3]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4]
杭氧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19 20:21
利润分配政策 - 2024 - 2026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6]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6]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有明确界定[7] 其他规定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0]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股利,现金优先[4][5]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盈利等条件[6]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