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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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6-02-09 16:4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 工作规则于2026年2月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方案流程 - 相关部门为决策提供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9]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0] 生效情况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5]
杭氧股份(00243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2-09 16:45
制度概况 - 杭氧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6年2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3] 责任认定 - 违反法规致年报差错或不良影响应追责[3] - 情节恶劣等情形从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处理[4][6] 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7][8]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通过日生效[10]
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6-02-09 16: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工作[5] 提名规则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具有董事提名资格的股东等需在董事会召开10日前提交材料[8][11][12] 会议规则 - 提名委员会应提前3日通知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0]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生效及解释 - 工作规则自2026年2月9日会议通过起生效[1] - 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
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6-02-09 16:45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杭氧股份(00243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6-02-09 16:45
第一章 总则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营运符合杭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或"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有效控制企业风 险,保障公司投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杭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指杭氧股份享有其 50%以上表决权,或者虽享有其表决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 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的有效执行。公司参股公司可参 照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必须在公司制订的整体战略与规划框架内拟定自身的发展战略 与规划,并遵守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公司的工作检查与监 ...
杭氧股份(00243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6-02-09 16:45
(一)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的规 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不得 ...
杭氧股份(00243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2026-02-09 16:45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形成讨 论意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规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
杭氧股份(0024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02-09 16:45
第一章 总 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 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 ...
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6-02-09 16:45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 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 ...
杭氧股份(002430)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6-02-09 16:45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股份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工作人员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和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 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是指: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可能或已经对 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对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子公司总经理; (三)公司委派、提名、推荐到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公司其他负有重大事项报告和披露职责的人员。 第四条 涉及重大事项的有关单位和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