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0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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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1-21 11:48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全部 目前,上海新能源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 更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新能源股权,上海新能源不再是公司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31 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众业达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新能源")注册资本为 5 万元,且已全部实缴,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上海新能源账面净资产为负值。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已将上海新 能源的全部股权进行转让,交易作价 0 元。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 特此公告。 ...
众业达(00244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00:00
财务表现 - 众业达电气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17.95亿元,同比下降6.5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3亿元,同比下降45.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亿元[2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894.84亿元,较上期920.48亿元略有下降[33] - 营业总成本为858.92亿元,其中销售费用为36.09亿元,管理费用为13.42亿元,研发费用为2.81亿元[33] - 营业利润为34.04亿元,较上期41.57亿元有所下降,营业外收入为1.49亿元,营业外支出为0.55亿元[34] 股东信息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390,前十名股东中吴开贤持股比例最高,为29.11%[26] 业务发展 - 公司电商平台“众业达商城(zydmall)”在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销售额约71.38亿元,同比增长27.74%[29] - 公司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署的分销协议采购目标金额合计343,440.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履行金额为255,637.3万元[29]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设备获得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有效期为3年[3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约5,873.35亿元,同比略有下降[3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约2,319.04亿元,同比略有下降[32]
众业达: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2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众业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 告的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 董事独立行使职权。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及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管理 ...
众业达: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2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众 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 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经理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会任免。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 ...
众业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0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制度。 第七条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 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 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众业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 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众业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司董事及 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 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委员辞职或 ...
众业达: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等情形的期限计 算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管理,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 ...
众业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2、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 ...
众业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
众业达: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众业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