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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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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制度审议与适用 - 制度于2025年9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机构和人员[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7] - 公司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27] 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并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31] 合同披露标准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3]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3]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3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5]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41]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41] 信息报告与培训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给董事会秘书[4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46] 信息保存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61]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8]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公司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4] - 六种情况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追究责任[6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65][68] - 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62]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6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67]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等,相关人员未满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 - 董事和高管因涉及违法违规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5]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1]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 信息披露规定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新任董事、高管等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9] 公司管理职责 - 公司为相关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3]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规,会被相关部门依规处罚[1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13]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3]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工作机构[6]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8][14][19][2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2名[14][19][25] 委员产生与任职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14][19]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提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8][14][19]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19]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责,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等工作[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5] 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他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31] - 公司应提前为审计委员会提供资料,提前通知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31] 会议规则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4] - 专门委员会成员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2][36] - 专门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列席,讨论相关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33] 其他事项 - 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33]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公司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40] - 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41]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42]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5]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管理制度 - 2025年9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9]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内容[12] - 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收集信息披露、筹备会议、编制报告等职责[12]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16] 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7] 沟通渠道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20]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并保证线路畅通[20] - 公司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官网开设专栏[20]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并合理安排活动[20] 活动限制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活动[29] 活动要求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方式进行[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29]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需提前沟通、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30] - 特定对象形成的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公司应核查[31] 信息保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未披露前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出现泄漏等情况及时处理并公告[32] - 公司在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38] - 与特定对象交流信息泄漏应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3]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3] 信息披露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或发布冲突信息[35] 责任追究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36][37] - 出现责任追究事件时公司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36] 预约方式 - 预约方式有电话(TEL:010 - 88433464)、邮件(EMAIL:cachet@cachet.cn)、传真(FAX:010 - 88447731)[41] 预约材料 - 预约需填写《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和《承诺书》[41] 接待时间 - 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 - 11:00,14:00 - 16:00[42] 调研承诺 - 调研或采访承诺不打探和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46] 保密协议 - 保密协议规定双方对重大事项和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50] - 若违反保密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1]
嘉事堂(002462) -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08 15:46
分红制度修订 - 《分红管理制度》新增5条,删除6条,修订10条[2] -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7]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8][9]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8]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8] -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8] - 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盈利及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8] 利润分配程序 -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需对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分别经全体成员和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才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0] - 调整或修改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特定条件,并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1] 特殊情况披露 - 若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应在年报中说明原因、资金留存用途及使用计划[10] - 合并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盈利,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需披露相关内容[11] - 合并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盈利,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应说明分红方案依据及未来规划[12] - 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净利润100%且达到或超过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偿债等相关内容[1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实施现金分红[13]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50%[13] 信息管理与执行 - 公司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从事违法违规行为[13] - 筹划或讨论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时,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并登记名单和信息,采取保密措施[13] - 应关注媒体对分配方案、转增方案的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13] - 在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分红政策等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提示执行情况[1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3]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13]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董事会秘书制度 - 本制度于2025年9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特定受罚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9] - 公司应在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3]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3] - 离任前应接受审查并移交资料[17] - 聘任时应签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保密[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重大交易除财务资助和担保外,涉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报告[11]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三种情况需报告[13] - 关联交易为关联人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及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14][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重大信息报告相关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9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五类人员[6] 信息披露管理 - 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董秘和证代是具体执行人和深交所联络人[7]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为联络人[19] 报告流程与审批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须书面报告给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或董秘[20] - 接到报告后对信息分析判断,对涉披露义务事项提预案或要求并协调编写初稿[20] -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事项协调各方准备议案并发通知[21] - 不需审议事项由董事长或其他主体审批[21] 其他规定 - 对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性披露事项按程序披露或沟通[21] - 报告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3] - 不履行报告义务情形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24] - 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报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4]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制度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30日经审议通过[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2] 登记要求 - 制定高送转方案时需通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4] 重大事项处理 - 发生10类重大事项等情况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17][18]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并报送[18] 责任与自查 - 董事长为核查责任人,董秘负责登记报送[6]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23] 违规处理与保存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披露结果[24]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嘉事堂(002462)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6
制度信息 - 制度于2025年9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目的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3] 管理规定 - 对外信息报送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3]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报送要求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定期报告信息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时间[4] - 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信息报送要求[5] - 报送信息需将外部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5] - 各部门报送信息需申请、审核并经董事会秘书同意[5] 追责措施 - 外部方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将依法追责[6] 修订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7]
嘉事堂(002462) - 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08 15:46
制度修订情况 - 2025年9月30日审议通过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议案[1] - 新增3条,修订10条[1] - 修订内容含删除监事表述等[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子公司等[5] 信息报送管理 -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是最高管理机构[5] - 相关人员对报告及事项履行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6] - 编制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 - 向特定外部报送信息时间要求[6] - 拒绝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要求[6] - 报送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并提醒保密[6] - 报送需经审核同意,必要时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7] 责任与处罚 - 经办人等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董秘对程序合规性负责[7] - 外部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违规依法追责[7] 制度实施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董事会有权修改、负责修订和解释制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