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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三季报符合预期,净利同比高增
中邮证券· 2024-11-08 20:0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增持”评级 [3]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润邦股份2024年三季报业绩符合预期,利润增速好于营收,单季度净利同比高增,前三季度盈利能力同比改善,预计2024 - 2026年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均有增长 [2][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三季报业绩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1.49亿元,同比+3.68%;归母净利润2.55亿元,同比+17.26%;扣非归母净利2.22亿元,同比+5.38% [2] - 2024Q3,公司实现营收19.99亿元,同比+3.54%,环比+15.06%;归母净利0.81亿元,同比+37.48%,环比-26.92%;扣非归母净利0.75亿元,同比+74.89%,环比-20.83%,环比下滑主要受季度间交付和确认节奏影响 [2] 盈利能力情况 - 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19.31%,同比+1.57pcts,净利率7.03%,同比+1.31pcts,盈利能力受益于产品结构改善 [2] - 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53%、5.50%、3.14%、0.07%,同比分别+0.19pcts、+1.14pcts、+0.39pcts、-1.59pcts,管理费用率增加因境外子公司业务扩张,财务费用率下降因汇兑损益变化和利息收入增加 [2] 盈利预测与估值 - 预计公司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73.71/82.50/99.92亿元,同比增长2.63%/11.92%/21.11%;预计归母净利润4.07/5.10/6.21亿元,同比增长634.28%/25.34%/21.82%;对应PE分别为11.71/9.34/7.67倍 [3] 公司基本情况 - 最新收盘价5.37元,总股本/流通股本8.86/8.85亿股,总市值/流通市值48/48亿元,52周内最高/最低价5.64/3.57元,资产负债率60.1%,市盈率89.50,第一大股东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 成长能力方面,2023 - 2026E营业收入分别为7183、7371、8250、9992百万元,增速分别为38.8%、2.6%、11.9%、21.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5、407、510、621百万元,增速分别为4.1%、634.3%、25.3%、21.8% [7] - 获利能力方面,2023 - 2026E毛利率分别为20.4%、20.0%、21.1%、21.2%,净利率分别为0.8%、5.5%、6.2%、6.2%,ROE分别为1.4%、9.4%、11.1%、12.5%,ROIC分别为9.5%、9.7%、11.0%、12.6% [7] - 偿债能力方面,2023 - 2026E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1%、59.1%、59.2%、59.7%,流动比率分别为1.27、1.35、1.43、1.46 [7] - 营运能力方面,2023 - 2026E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0、5.27、5.07、5.3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6、4.91、4.85、4.99,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68、0.66、0.67、0.73 [7] - 每股指标方面,2023 - 2026E每股收益分别为0.06、0.46、0.57、0.70元,每股净资产分别为4.51、4.86、5.20、5.59元 [7] - 估值比率方面,2023 - 2026E PE分别为85.97、11.71、9.34、7.67倍,PB分别为1.19、1.11、1.03、0.96倍 [7] - 现金流量表方面,2023 - 2026E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974、953、1064、1337百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 84、 - 113、 - 29、 - 64百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 424、 - 273、 - 175、 - 414百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622、549、861、860百万元 [7]
润邦股份(002483) - 润邦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1-08 13:52
物料搬运装备业务 - 公司物料搬运装备业务面向全球市场[1] - 已在东南亚、南美、印度、非洲、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且市场拓展良好陆续获得订单[1] 船舶及海工船舶业务 - 船舶及海工船舶为公司重要业务[1] - 随着海工、船舶迎来新一轮高景气周期海洋油气开发活动及航运市场活跃带动相关船舶及海工船舶需求增长公司积极拓展市场相关订单逐步落地[1] - 公司能提供平台供应船、重吊船、海洋工程辅助船等以及部分运输船[2] 海洋工程装备业务 - 可为市场提供海工船舶、海上风电装备等[2] - 拥有自己的码头和船台根据市场变化在建造海风基础桩及海工船舶等方面自主调整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且正在积极推进市场拓展工作[2] 公司发展方向 - 根据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发展高端装备业务加快国际化步伐促进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知名工业企业[2] - 通过深入推进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打造战略产品和核心产品提升在高端装备业务领域核心竞争力巩固在散料装备、海工装备、港口装备等领域的市场龙头地位[2]
润邦股份(002483) - 润邦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1-07 10:28
公司经营业绩 -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51.49亿元,同比增长3.68%[1] -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55亿元,同比增长17.26%[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规模创同期历史新高[1] 物料搬运装备业务 - 公司物料搬运装备业务定位于中高端市场,为客户提供多类解决方案[1] - 公司持续积极推进物料搬运装备业务市场拓展,业务发展较好[1] 高端装备业务 - 公司高端装备业务产品多为定制化,毛利率水平有一定波动[2] - 公司将持续做好高端装备业务成本管控,提升利润空间[2] 海工装备业务 - 随着海洋油气开发活动逐步活跃,公司积极拓展海工船舶相关市场[2] - 公司主要提供各类海洋工程船舶,包括平台供应船、重吊船等[2] 通州湾业务布局 - 公司正在通州湾投建"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2] - 新增多类高端装备产品,扩充公司高端装备业务产能[2] -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高端装备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2]
润邦股份:2024年三季报点评:业绩增长符合预期,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西南证券· 2024-10-31 22:45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业绩增长符合预期,盈利能力提升 [1] - 公司业务结构优化、精益管理,毛利率、净利率有所提升,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 [2] - 公司高端装备多点开花,在手订单充裕,中长期增长动能足 [3] - 预计公司未来三年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22% [3] 分析报告内容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Q1-Q3公司实现营收51.5亿元,同比+3.7%;实现归母净利润2.6亿元,同比+17.3% [1] - 2024Q3单季度实现营收20.0亿元,同比+3.5%;实现归母净利润0.81亿元,同比+37.5% [1] - 公司综合毛利率、净利率有所提升,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 [2] 业务发展情况 - 公司物料搬运装备板块全球化布局,新拓展的港机、矿山搬运设备需求高景气 [3] - 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业务有望多点开花,海风基础正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3] - 船舶配套装备受益于船舶周期,延续高景气,签单稳定 [3] 财务预测与估值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5.7、6.1亿元,未来三年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22% [3] - 当前股价对应PE为10、8、7倍 [3]
润邦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16:13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2日[3] 股份表决权 - 南通威望放弃103,846,133股股份(占11.02%)表决权[4] 会议审议 - 会议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3 - 14日特定时段[9]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9] 投票代码及时间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483,投票简称为“润邦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多时段[21]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 - 15:00[22]
润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6:1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8位董事均亲自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凯杨为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6]
润邦股份: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0-30 16:13
公司决策 -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2] - 提名张凯杨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2] 候选人信息 - 张凯杨1982年9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6] - 与公司人员无关联,未持股,无违规违法情况[7]
润邦股份(00248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6:13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99亿元,同比增长3.54%[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1.49亿元,同比增长3.7%[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41.54亿元,同比增长1.7%[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利润49.14亿元,同比增长34.2%[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6.22亿元,同比增长27.6%[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61亿元,同比增长18.3%[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0.35亿元,同比下降95.7%[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6亿元,同比增长22.6%[15]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亿元,同比下降86.00%[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亿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46亿元[1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2亿元[19] 资产负债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32.48亿元,较年初下降7.5%[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3.08亿元,较年初增长4.8%[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余额为29.04亿元,较年初下降12.4%[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04.42亿元,较年初下降2.5%[12,1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5.48亿元,较年初增长6.5%[13,14] 其他财务数据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亿元,同比增长37.4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5亿元,同比增长74.89%[1]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幅增加2341.88%,主要系购置银行理财产品所致[3] - 应收票据增加72.11%,主要系本期收到承兑汇票增加所致[3] - 合同资产增加43.42%,主要系建造合同履约进度增加,收款权增加所致[3] - 管理费用增加30.78%,主要系境外子公司业务扩张致使管理费用增加[5] - 财务费用大幅下降95.71%,主要系汇兑损益变动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5] - 投资收益增加451.33%,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用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5] 股东情况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2,95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7]: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26%,持股数量为188,457,747股 - 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71%,持股数量为103,846,133股 - 深圳毕升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必胜年年升1号私募基金持股3.06%,持股数量为27,107,231股[7]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9] 业绩承诺 - 公司尚未收到业绩承诺方王春山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及分红退款,公司已就此提起诉讼[10][11] - 鉴于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其应向公司补偿合计555,883,407.09元,公司将积极督促其履行补偿义务[11]
润邦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10-18 16:44
人事变动 - 2024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董事张金祥书面辞职报告[2] - 张金祥因工作调整辞职,辞职后不在公司任职[2] - 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完成补选董事等后续工作[2] 股权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金祥未持有公司股份[2]
润邦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8:07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 9 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 托,指派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润邦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 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律师同意将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意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