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0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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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002488)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10-24 19:48
交易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6][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7]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情况,担保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股东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交易计算原则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和相关营业收入[10] - 公司12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审批规定[10] 子公司投资规定 - 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投资行为依本办法执行,参股公司相关行为按购买、出售或置换金额乘参股比例后标准执行[10] 投资决策流程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11] - 公司实施投资事项需业务部门协同多部门调查、测算后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再按规定审批[13] - 须报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项目,职能部门应报送可行性分析资料[14]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投资事项分次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15] - 投资项目决策由董事长或总裁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执行[17] 投资监管与执行 - 项目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审计[17]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内审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审计[17] - 投资项目实施中发现问题可修改、变更或终止,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8] - 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和独立董事对投资活动有监督检查权[19] 投资考察因素 - 审议投资项目需考察法律政策、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等因素[10] 投资原则 - 公司实施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原则,保持独立[11]
金固股份(0024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9: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12]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2] - 会议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则 - 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4] - 会议须形成书面记录,成员签名[1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金固股份(002488)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4 19:48
市值管理原则与目的 - 目的是引导市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增长[4] - 遵循系统性、合规性等原则[4][5]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执行[7][8] - 证券事务部拟定策略计划并协调执行[8] 经营与管理方式 - 聚焦主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效率和盈利[9] - 运用并购重组等促进投资价值反映公司质量[9][10]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10] - 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可自愿披露[11] 市值稳定措施 -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促进市值稳定[11] - 综合运用方式维护股价稳定[16] 预警与应对机制 - 建立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14] - 证券事务部监测指标并设预警阈值[15] - 股价短期大幅下跌及时分析原因[15][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8]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8]
金固股份(0024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19:4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前记录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档案[7]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7] - 重大资产重组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0] 备案要求 - 知情人应在获悉信息5个交易日内交证券部备案[8]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等应提交知情人档案[11] 信息管理 - 进行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分阶段披露[11] - 拒绝无法律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12]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审批,部门内流转需负责人同意[13] - 部门间流转需分管负责人共同批准[13]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14] 责任与处罚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违规将受行政及经济处罚[16][17] - 及时自查和处罚内幕交易行为并公告结果备案[18]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依法追究责任[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
金固股份(00248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19:48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日常经营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日常经营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关联交易[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9] 可转债与重大事项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时会影响交易或转让价格[14]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及时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7] 信息报告制度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相关文件资料[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和双轨报告制度[18] - 公司定期报告信息工作由董事会秘书总负责[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21]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相关程序并公开披露[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21] 异常波动与违规处理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报告、核查原因,公司向控股股东问询,控股股东当日回函[12] - 公司不得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2] - 董事会秘书应就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性重大信息与投资者沟通或澄清[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质询、信息收集整理及披露管理监督等事宜[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22] -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等情形[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该制度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相关制度[25]
金固股份(002488) -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公司股本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5439065元,已发行股份数为995439065股,均为普通股[8][13]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7500万股,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12] - 2010年9月14日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10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14年11月26日获批非公开发行23393357股,1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16年11月9日获批非公开发行163339382股,2017年4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7]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3]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4] - 股东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5] 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39][40]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2][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73]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通知方式多样[7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1][72]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现金优先[94]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3]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04][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0]
金固股份(00248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19:48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1]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文件种类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3]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需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5,19,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7]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8] 信息披露义务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1]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董事、高管等,持股5%以上股东和关联人也应承担义务[22]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交易[22] - 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并提供资料[26] - 公司董事等为信息报告人,应在事项发生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2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相关文件准备与递交[23]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4] - 经营层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24] 交易报告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29]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0]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等负责定期报告草案编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成正式稿后披露[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等会议文件准备、公告及临时报告编制[36] - 临时报告需审批,不同情况审批流程不同[36] 信息发布与管理 - 公司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特定人员有权对外披露[37]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8] - 公司应立即公开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3] - 公司需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严格审查[43]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43]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43] 违规处理与机构设置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被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44]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45]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71 - 6313392[45]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4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0] - 《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40]
金固股份(0024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19:4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但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 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
金固股份(00248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9:48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权利,以保证: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三)具备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 管理业务;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 ...
金固股份(0024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9:4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金 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在成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成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会提交对会议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