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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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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深证成指等主要指数迎定期调整 12月15日生效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19:54
智通财经APP获悉,根据指数编制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5 日对深证成指、创业板指、深证100、创业板50等指数实施样本股定期调整。其中深证成指更换17只样 本、创业板指更换8只样本、深证100更换7只样本、创业板50更换5只样本。 创业板指数样本股调整名单 调入名单 调出名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碧水源 300100 双林股份 300070 留学录 常山药业 3002522 300212 天华新能 富临精工 300432 300390 欧普康视 长芯博创 300548 300295 立华股份 长盛轴承 300718 300761 300972 万辰集团 300776 帝尔激光 怡合达 301200 大族数控 301029 华厦眼科 珂玛科技 301611 301267 深证100指数样本股调整名单 调入名单 调出名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000408 藏格矿业 000877 天山股份 国货航 山西焦煤 001391 000983 东山精密 晶澳科技 002384 002428 光启技术 晶盛机电 002625 300316 泰 ...
海能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6 22:10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6日晚间,海能达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求各候选人本人意见 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清州先生、蒋叶林先生、孙鹏飞先生、于平先生、康继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学斌先生、李强先生、王兴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编辑 楚丽君)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由董事长 ...
海能达(0025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 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 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 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4.3.3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
海能达(0025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 1 页 共 9 页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政府监管 部门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 制度所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特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海能达(0025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 出现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
海能达(0025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 ...
海能达(00258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 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