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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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现有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认同; (二)建立 ...
海能达(0025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 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 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的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 得误导投资者 ...
海能达(00258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 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
海能达(0025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拒绝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 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
海能达(0025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及披露义务的重大信息及其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
海能达(00258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 任期三年,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行 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中级管理人员, 其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 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 ...
海能达(0025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 股权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 件,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 ...
海能达(00258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确认和咨询活 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 提高运作效率,以帮助公司实现其经济目标。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公司的业务活动、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 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 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和管 理办法。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 挥内部审计在治理、风险和控制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 ...
海能达(002583) -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0:47
第一章 总则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常设委员,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含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销售部门负责人、 法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常设委员为信息披露委员会固定成员, 全面负责信息披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授权委员,授权委员为信息披露委员会机动成 员,人数不限,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各事业部负责人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公司 重大信息生成和传递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担任。 第一条 为加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是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跨部门协调机构, 不同于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不改变公司原有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