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00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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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 -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06-26 17:32
股票期权授予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25日,数量850万份,人数108人[1][24] - 行权价格5.5元/份,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19日,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 - 副董事长刘汉桥获授90万份,占全部权益9%,占总股本0.32%[7] - 总工程师魏远海等3人各获授50万份,均占全部权益5%,占总股本0.18%[7] - 中层等104人获授610万份,占全部权益61%,占总股本2.15%[7] 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36个月[13] - 首次授予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14]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50%,时间为12 - 24个月[15]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50%,时间为24 - 36个月[15]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18] - 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7800万元,触发值7000万元[23] - 2026年净利润目标值8500万元,触发值7800万元[23] 费用摊销 - 850万份期权2025 - 2027年摊销费用分别为365.13万、325.44万、71.44万,总费用762.01万[25] 行权规则 - 行权期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且满足条件,激励对象可行权[16] - 个人考核分五档,对应行权比例100%、90%、80%、70%、0%[21]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按净利润情况计算[23] -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行权数量按公式计算[21]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17] - 公司未达业绩触发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期权不得行权[20] - 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以审计数据为准[26]
ST八菱: 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17
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 武汉百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行为影响其债权实现为由,分别将北京弘润公司和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1]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北京弘润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将其持有的海南弘润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西万厚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 [1]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 北京弘润公司和广西万厚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 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原告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准许武汉百泰公司和上海睿昂公司撤回起诉 [2][3]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公司及控股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 鉴于诉讼各方已达成和解且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3]
ST八菱(002592)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6-18 17:46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15:00 - 16:00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1][2] - 召开方式为网络文字互动[2] - 参会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顾瑜等,特殊情况会调整[2] - 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irm.cninfo.com.cn参与[2] - 公司提前征集问题,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提问[3]
ST八菱(002592) - 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18 17:46
诉讼情况 - 武汉百泰与上海睿昂起诉北京弘润和广西万厚[4] - 一审判决撤销北京弘润转让海南弘润股权行为[4] - 北京弘润和广西万厚不服上诉,二审和解撤诉[3][6] 涉案金额 - 涉案约58.8万元,含转让款、律师费等[3] 影响说明 - 诉讼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无不利影响[3] - 公司及控股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7]
ST八菱: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8:07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2月15日届满,需在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1] - 该计划于2021年11月24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1,682.69万股公司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占总股本的5.94% [1][2]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存续期为48个月 [2] 业绩考核与股票归属 - 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于2023年4月25日达成,第二期和第三期指标于2024年3月29日提前完成 [2] - 截至公告日,已累计减持266.05万股,剩余未出售股票1,416.64万股,占总股本的4.9999% [3] 后续安排与交易限制 - 锁定期已于2022年12月15日届满,存续期内剩余股票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持有人意愿决定是否出售 [3] - 员工持股计划需遵守敏感期交易限制,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 [3] 存续、变更与终止条款 - 存续期可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后提前终止或延长 [4][5] - 计划变更需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涉及业绩考核指标调整的还需股东大会通过 [5]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则自动终止,若所持资产全部转为货币资金可提前终止 [4][5]
ST八菱(002592) -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3 17:15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情况 - 2021年12月15日1682.69万股过户至专户,占总股本5.94%[2] - 截至披露日累计减持266.05万股,剩余1416.64万股,占4.9999%[3]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锁定期12个月,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3] - 存续期48个月,2021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3] 业绩考核与股票归属 - 2023年4月25日确认第一期业绩考核达标,股票归属条件成就[3] - 2024年3月29日确认二、三期业绩考核达标,股票归属条件成就[3] 计划终止与变更 - 存续期届满前管委会决定是否卖股清算[4]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提前或延长[5] - 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同意,涉指标变更需股东大会通过[6] - 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7]
ST八菱(002592) -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17:47
违规担保 - 2019 - 2020年,时任法定代表人用4.66亿元存单违规担保,存款被划走[1] 诉讼情况 - 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亿纠纷,二审判返7300万及费用,未回款[2] - 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1.7亿纠纷,二审判返8500万及费用,未回款[2][3] - 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5亿纠纷,一审驳回起诉,已上诉[3] 现状 - 未追回款项,股票暂无法撤销风险警示[4]
ST八菱(002592) - 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17:45
诉讼情况 - 两起案件2025年5月二审,原告申请撤诉[5] - 武汉百泰公司案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准许撤诉[5] - 上海睿昂公司案等二审撤诉裁定书[5] 涉案金额 - 涉案约58.8万元,含48.6万元股权转让款等[3] 和解结果 - 诉讼各方和解,原告撤诉,对利润无不利影响[3][7] 判决情况 - 一审撤销北京弘润公司相关股权转让行为[3] 其他说明 - 公司及控股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4日[10]
ST八菱: 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21:2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19日,授予数量为850万份,行权价格为5.5元/份 [1] - 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 - 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100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3%,其中首次授予850万份(占总股本3%),预留150万份(占总股本0.53%) [2] 激励对象与分配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 - 具体分配情况:董事及高管合计获授46万份(占首次授予比例5.41%),中层及核心人员获授804万份(94.59%),预留150万份 [12] 行权安排与条件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首次授予期权分两期行权:第一期(12-24个月)可行权50%,第二期(24-36个月)可行权剩余50% [3][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7800万元(触发值7000万元),2026年目标值8500万元(触发值7800万元) [6] - 个人绩效考核分五档(A-E),对应行权比例100%-0%,实际可行权数量=计划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7][8] 实施程序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股东均回避表决 [9][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 [15][16]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6] 财务影响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预计激励成本将分期摊销,2025-2027年合计摊销费用待测算 [13][14] - 会计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实际成本受行权价格、授予数量及生效权益数量影响 [12][14]
ST八菱: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21:00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3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授 予 8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5 元/份。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梁金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