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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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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Q4外销增长亮眼,盈利改善显著
广发证券· 2024-02-29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6.5亿元,同比增长6.9%[1] - 公司2023年外销收入同比增长11.1%,内销收入同比下降3.2%[2] - 预计2023-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同比增长分别为1.6%、11.0%、11.1%[2] - 新宝股份2025年的营业收入预计为17,033百万元,较2024年增长7.9%[3] - 新宝股份2025年的ROIC预计为44.4%,较2024年增长4.1%[3] 评级展望 - 广发证券对新宝股份的评级为"买入",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大盘10%以上[5] - 广发证券对新宝股份的评级为"买入",预期未来12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大盘15%以上[6] 潜在利益冲突 - 投资者应当考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对本报告的独立性产生影响[11] 风险提示 - 本报告所提及证券可能不被允许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内出售,投资涉及风险,证券价格可能波动,过去的业绩不保证未来表现[15]
Q4外销持续改善,业绩增速转正
国投证券· 2024-02-28 00:00
业绩总结 - 新宝股份2023年实现收入146.5亿元,同比增长6.9%[1] - 新宝股份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9.8亿元,同比增长1.6%[1] - 新宝股份Q4单季度实现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30.7%[1] - 新宝股份Q4单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4亿元,同比增长104.9%[1] - 新宝股份Q4外销收入同比增长51.6%,内销收入持平[1] - 新宝股份Q4归母净利率为6.2%,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1] - 新宝股份2023年~2025年的EPS分别为1.19/1.32/1.50元[1] - 新宝股份2024年的PE估值为15倍,6个月目标价为19.75元[1] - 新宝股份ROIC预计2024年将达到36.4%[2] 未来展望 - 2025年预计公司营业收入将达到1745亿元,较2021年增长10.0%[4] - 2025年预计公司净利润率将达到7.1%[4] - 2025年预计公司ROE将达到12.4%[4] - 2025年预计公司PE为9.0,PB为1.1[4] - 2025年预计公司EV/EBITDA为1.7[4] 其他 - 报告中对公司评级体系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收益评级和风险评级[5] - 报告强调了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的重要性[5] - 报告提醒投资者应谨慎使用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因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1]
新宝股份: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4-01-11 18:1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06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和《公司章程》的备案 2、《营业执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8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847,200 股,占注 ...
新宝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5 18:4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年1月5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 ...
新宝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05 18:4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年1月5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五) 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 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 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 ...
新宝股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05 18:4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04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情况介绍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8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82,672.7780万元。 | 82,188.058 ...
新宝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1-05 18:4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0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 成员组成如下: 非独立董事:郭建刚先生(董事长)、郭建强先生(副董事长)、曾展晖先 生、王伟先生、杨芳欣先生、朱小梅女士; 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曹晓东先生、谭有超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 董 ...
新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5 18:4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02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当面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会议由 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 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郭建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
新宝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05 18:46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广东·佛山 二〇二四年一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一节 | | 总裁 3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秘书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9 | | 第一节 | | 监事 ...
新宝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5 18:46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005 号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