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宝股份(002705)
icon
搜索文档
新宝股份(002705)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0-30 17:18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8.2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39,875,914.6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 ...
新宝股份(00270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05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81,229,644.94 | -9.78% | 12,283,585,087.44 | -3.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298,154,039.67 | -13.05% | 840,92 ...
新宝股份(00270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 ...
新宝股份(002705)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和子(分)公 司的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 ...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 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战略委员会工作。 ...
新宝股份(0027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 称"证券")交易价格或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备案。 ...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 ...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 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新宝股份(002705)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进行非保本的委托理财或者其他证券投资业务,遵照《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从事理财交易的 原则为: (一) 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投资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 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管理"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 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安全性高、承诺保本且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行为。 (二) 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