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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00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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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0 22:12
公司治理与风险保障 - 浙江建投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 - 该议案审议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浙江建投(00276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2-10 20:31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注册资本及已发行股份数由1,081,340,098元(股)更新为1,081,788,148元(股),增幅约0.04%[2]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081788148股,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7] 组织架构与制度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3] - 修订《公司章程》,全文多处表述修改,如“股东大会”改“股东会”等[4]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8][49] - 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多项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9]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收益[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董事会相关 - 2021年董事会设13名董事,2025年修订草案董事会设11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从不少于10年变为永久保存[32] 独立董事相关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3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3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5] 交易与财务资助 - 公司交易需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有多项标准,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28][29] - 公司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多项标准,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29] - 单笔财务资助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若无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39]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需经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分立应分割财产、编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4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编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43]
浙江建投(002761)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10 20:30
会议时间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17] -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5:0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多个时段[1][14][15] - 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特定时段[7] - 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2]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 52 号浙江建投大厦 18 楼会议室[4] 提案相关 - 提案 3.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为 11 个[4] - 提案 2、3.01、3.02 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对提案 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 362761,投票简称为浙建投票[13] 其他 - 会议有总议案及多个非累积投票提案[19][20]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及相关要求[17][20]
浙江建投(00276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20:30
会议情况 -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1] - 3 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1]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公司变动 - 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1] - 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1] 数据更新 - 因可转债转股,注册资本及已发生股份数更新[1] 表决结果 - 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浙江建投(00276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20:30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及已发生股份数更新为 1,081,788,148 元(股)[2] 公司组织架构 - 原总部 15 个部门,拟撤销 3 个、新设 3 个,调整后仍为 15 个部门[18] 会议安排 -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2] - 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9]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4][5][6][7][9][10][11][12][13][14][18][19][21] 可转债决策 - 董事会决定本次及未来六个月内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21] 人员情况 - 冯海宁先生符合任职条件且未持股、无关联关系[23][24]
浙江建投: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20:24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股票收盘价为8.7元,总市值为94亿元 [1] 公司业务结构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业务,占比为74.44% [1]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为21.32% [1] - 工业制造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为1.73%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2.52% [1]
浙江建投(002761) - 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12-10 20:21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债,总额10亿元[3] - 2024年1月16日“浙建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3] 转股价格调整 - 转股价格为10.91元/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24日[4] - 2024年8月9日转股价格由11.01元/股调为10.96元/股[5] - 2025年7月17日转股价格由10.96元/股调为10.91元/股[6] 价格下修情况 - 转股价格下修触发价为9.27元/股[7] - 2025年10 - 12月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2][7] - 董事会决定本次及未来六月不向下修正[7] - 2026年6月10日起再触发将开会决定[8]
浙江建投(0027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10]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要保障公平公正[10]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3]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5] 文件保存与续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为否定应改聘,按选聘程序执行[16] 改聘情形 - 公司改聘或不再续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六种[19] - 年报审计期间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改聘限制 - 除特定情形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事务所[19]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事务所可陈述意见[20]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工作[20] 信息披露 - 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22]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事务所履职等情况监督检查,结果记于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2]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23]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浙江建投(00276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内部审计部门 - 对业务活动等监督检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 - 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及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四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四个月提交年报[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审计情况[5] - 根据审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0] 审计相关要求 - 审计涵盖与财报和信披相关业务环节[8] - 审计证据应充分、相关、可靠并记录[8]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重大情况处理 - 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及时向交易所报告披露[10]
浙江建投(002761)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10] - 召开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10]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需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超半数同意有效[12]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和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