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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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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控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须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 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 防范风险为目的。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 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 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 理的风险 ...
通宇通讯(002792)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公司严格限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方式[5] 组织与监管措施 - 公司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8] - 超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大股东股份[10] 违规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应担赔偿责任[14]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应处分追责[14] - 公司违规致投资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18]
通宇通讯(002792) - 累计投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 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该股东持有 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 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 ...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通宇通讯(0027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 1 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 ...
通宇通讯(0027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和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 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 ...
通宇通讯(0027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的选聘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 ...
通宇通讯(0027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 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 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控股子公司、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提供同比例担保等有效防范风险措施,相关股东未能按 出资比例向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或 ...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案管理,完善公司内控机制,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并 保证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提出的董事会议案按照部门归口管理原则提出,并根据 本办法规定的流程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对议案进 行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合规性审核。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议案适用于所有以议案名义向董事会提交或提请 审议决策的报告等资料。 第三章 议案流程及管理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于召开十日前需 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应于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议案须先由各 第三条 下列主体为董事会议案的提议人,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 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明确和具体的议案及其附件材料: 第四条 公司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协助提议人 ...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