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00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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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 - 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 工作体系,加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管理,强化 公司 ESG 自我约束机制,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 有关部门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家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 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客户、供应商、员工、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合作伙伴、 社区 ...
通宇通讯(00279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 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 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四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发 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 ...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 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通宇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应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形成决议 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 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 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取董事报酬。 在公司未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如领取董事专职报酬的,报酬标 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以具体聘任协议为准。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 ...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 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一年度转让基数[8]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交易限制 - 董高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12]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董高在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信息披露 - 董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4]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日期、数量、价格等[14] - 董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制度或深交所规定,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16] - 董高违反《证券法》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处罚[16] - 董高违规持有、买卖或未申报,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公司可内部处分[16] - 董高未申报变动意向或披露情况,董事会提示风险并责令补充[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18] - 制度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8]
通宇通讯(00279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要求将需要披露的及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并完成相应报备手续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 得误导投资者。 第四条 信 ...
通宇通讯(0027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 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 ...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通宇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 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 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 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
通宇通讯(00279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程序后披露[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3]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4] 关联信息报送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关联方表决一般回避[11] 财务资助与理财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程序并提交股东会[17]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特殊关联交易计算 - 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形计算[18]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投资额适用规定[18]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9]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按预计金额处理,超预计金额需程序披露[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计入表决权[23][2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股东会表决通过,通过起实施,修改亦同[27]
通宇通讯(0027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4 2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目标为增进了解、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4][5][6][7]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8][9] 沟通相关 - 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0] - 方式包括指定媒体、官网、热线等[11] 职责与实施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负责人[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